“简直丧尽天良!”陕西西乡,一男子趁着儿子不在家,竟对自己的儿媳下手,对其实施了qj。事后,男子被抓,竟声称是儿媳自愿的。然而,案件经过两审,法院的判决结果出奇地一致。
据悉,2019年,女子张女士按农村习俗和男子王某在家举办了婚礼。
因为年纪不够,当时两人并未领证。
婚后,张女士为还王某生下了两个孩子。
2022年,张女士的公公王老汉曾报警称儿媳遭人强奸,当时警方专门给张女士,做了智力鉴定,确诊张女士存在智力障碍。
也可能正是因为这一点,2023年8月份的一天,张女士在楼顶晒完衣服时,被王老汉叫进卧室,直接提出要和张女士发生关系。
张女士心里害怕,明确拒绝,说她自己不想。
但王老汉根本不听,直接强行把张女士拽到床边,与其发生了关系。
事后,张女士第一时间跑回了娘家,并在其父亲的带领下来到公安局报警。
警方提取了她的内裤残存液体送检, 检测结果确认上面同时存在张女士和王老汉的DNA。
很快,王老汉就被警方抓获归案。
经查证,张女士属于轻度至中度精神发育迟滞,性防卫能力大幅减弱,甚至基本没有自我防卫能力。
而王老汉对张女士实施的侵犯行为,确凿无疑。
2025年5月28日,一审法院以qj罪判处王老汉有期徒刑4年。
王老汉不服,又提起上诉,想推翻判决。
二审中,他和律师找了各种理由辩解理由,
一口咬定是张女士自愿的。
二审经核查,认定一审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驳回了王老汉的上诉。
王老汉的儿子则始终认为父亲没有强奸妻子,当时是父亲喝醉酒了,什么也不知道。
目前,他们已经申请了再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对于此事,有网友表示这王老汉太可恨了,他怎么能对儿媳下得去手啊!还说儿媳是自愿的,这不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嘛?即便是自愿的,他就能心安理得的接受?这简直是在胡扯!
更有网友怒斥王老汉禽兽不如,明明知道儿媳精神状况不好,却以此为契机实施不轨,这又怎是一个公公能干出来的事呢?
那么,从法律上讲,为什么本案两审都定强奸呢?
《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痴呆智力缺陷人员,与其发生性行为,不管对方有没有明显反抗,一律按强奸罪处理。
早在2022年,王老汉就报警过,知晓儿媳做智力鉴定为智力缺陷。
也正是利用这一点,王老汉才对儿媳实施侵犯。
此外,经证实,张女士在事发当时明确表达过不愿意,事后则立刻回娘家报警。种种迹象表明她就是被强迫的,而并非是自愿。
法理、证据、事实全部吻合,所以一审、二审,才稳稳都认定王老汉构成qj罪。
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3条规定,当事人申诉,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认定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法院才会重新审判。
也就是说,如果王老汉想翻案,除非能拿出实打实的全新证据,推翻现在已经查清的全部事实。否则,之前的结果还是没法改变。
对此,你又怎么看呢?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信源:奔流新闻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