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州灵隐寺,一个游客拿了祈福台120块钱,寺方报警直接抓人。
网友为这事吵翻了。很多网友认为,寺庙既然宣传佛性,应以慈悲为怀,本身带有慈善性质,为何为难一个游客呢?也许这个游客真的生活很窘迫。
对于这种情况,我试着来分析一下,不当之处还请批评指正。
首先明确这个钱是谁的钱?钱是香客自愿布施的善款,一旦放入,所有权就转移给寺院了,用于修缮、弘法、慈善等固定用途。并不是菩萨来管账,菩萨也没有账户。
所以说它不是“没人要的零钱”,不是许愿池里可以随便捞的硬币。用“穷人急用就可以拿”来解释在法理上站不住脚,生活困苦更不是侵犯他人财产的免责事由。所以这个游客未经寺院同意伸手拿钱,这种做法肯定是错的。
所以说寺方作为财产管理人,发现被盗报警,是在履行保管职责。如果以“可怜就可以拿”为借口,明天一百个人都来拿,善款体系就崩溃了。
所以我觉得正确的打开方式,这位游客如果生活困难,可以找到寺院方,说明自己的情况,按照寺方日常赈济机制对其救助,应该走正规的求助渠道,而不是伸手去“拿”。
再说了,这位游客能花钱买票进入景区,也许真的不是那么穷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