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赵作明博士/律师 : 我在努力地综合考虑并呼吁直饮水在公共场所普及。直饮水设施推广与国民健康保障,以及塑料白色污染防治。还要时刻警惕矿泉水和其他饮料企业以及其他涉运营企业巨大利益下的干涉/阻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830号(城乡建设类020号)提案答复的函》(建提复字〔2019〕第44号,2019年8月30日)
农工党中央:
关于加快城市公共场所直饮水设施推广应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 已开展的工作
(一)加大城市公共场所直饮水设施的推广应用。
我部十分关注城市公共场所直饮水设施建设问题,指导地方进行有益尝试:重庆市在商业街、公园、景点等公共区域设置直饮水点,提升公共区域饮水便捷性,有效保障居民出行饮水安全;深圳市、上海市通过加强城市供水水源布局与保护、城市供水厂工艺优化升级、城市供水管网与小区供水设施更新改造等,“从源头到龙头”提升城市自来水水质,并在公共场所用水点达到自来水饮用标准,全流程提高饮用水质量,取得良好效果;包头市通过分质供水形式改善居民饮用水水质,提高了百姓幸福感、获得感。
(二)完善有关标准体系。
我部正在修订《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研究编制全文强制的《室外给水工程项目规范》《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等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将进一步对水源、水厂、水质、管网系统、材料设备等提出严格要求,作为给水设施建设与监管的重要依据;2017年,印发《建筑与小区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规程》,对管道直饮水的制水技术、工程设计施工与验收、运行维护管理等进行规定。卫生健康委正在组织修订《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充分考虑饮用水水质的健康效应等,为进一步规范饮用水卫生标准、提高饮用水质量提供依据。
(三)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
经国务院批准,2017年我部与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全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指导地方在保证供水安全的情况下,通过必要的财政资金投入、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推进价格机制改革、调动各类金融机构的积极性等措施,支持城市供水厂、管网、二次供水等设施建设与改造,提高饮用水质量。自然资源部将按照竞争中性原则,在民营企业参与直饮水工程建设方面,与其他投资来源企业一视同仁,平等适用土地供应政策。
从国外城市供水安全保障情况来看,建设自来水直饮供水系统需要完善的城市基础设施作为依托,投入成本大、运营成本高,目前世界上能够建设运营自来水直饮供水系统的只有少数几个发达国家。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且区域间发展很不平衡,很多地区城镇基础设施薄弱,污水处理问题十分突出,个别偏远地方群众饮水安全问题仍未解决,当务之急是要解决好城镇水污染和农村群众饮水安全等问题,有条件的发达地区可结合地方财力和实际情况,统筹规划,先行一步,有针对性地出台政策措施,为未来在全国推广提供可借鉴的模板和经验。
(四)加快完善监管机制。
一是加强城市供水规范化管理。印发实施《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关于加强和改进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确保水质安全的通知》《城市供水行业反恐怖防范工作标准》等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
二是加强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监管。完善水源管理制度,在水污染防治法修正案中增加水源污染风险调查评估等内容……
三是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开展全国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
二、 下一步工作考虑
在城市公共场所推广应用直饮水设施,应在保障供水安全的基础上实施,我部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推进。
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结合你们所提建议及地方改革创新经验,继续做好城市公共场所直饮水设施建设与使用情况的调查研究,一是针对我国各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区域差异较大与发展不平衡的实际,继续加强对开展公共场所直饮水设施建设的城市及海南等有条件地区工作情况的调研,总结地方经验,支持地方因地制宜推进公共场所直饮水设施建设工作;二是加强规划引导,完善相关标准,规范监督管理。
感谢你们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8月3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010-58XXXXXX
抄送: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办公厅,卫生健康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