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法官感叹,人要是倒霉,喝凉水都塞牙。早上骑车去单位上班,脑子里突然想起案件相关事宜,一时走神闯了红灯,恰好被交警拦住,罚了20元。
到了单位,庭长催着结案,大家排队向分管院长汇报案件。轮到他汇报时,分管院长一眼就看到他审理报告的落款时间是“二0三六年七月一日”,当即批评他粗心大意,直言这可不行,如果是裁判文书发给了当事人,那还得了?
这番话让他涨红了脸,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熬夜完成的审理报告,就因为一个错误的日期遭了一顿批评,他心里着实窝火。可这又能怪谁呢?都是自己太大意,犯了低级错误。他整日压力巨大、患得患失,头发成片地掉,妻子都劝他别当法官了,说再这样下去人会被折腾坏的。
友友们,你们怎么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