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辉、张高平被羁押了3596天,浙江高院2013年5月分别支付二人国家赔偿各110.57306万元,合计约221万——这是两个男人用十年自由换回来的数字。
可真凶的线索,早在2003年6月就被发现了。杭州市公安局的法医学DNA报告清清楚楚:被害人王某8个指甲末端检出的混合DNA,排除了张氏叔侄。2011年重新比对,这份DNA与勾海峰七个位点吻合,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复核确认。也就是说,真凶的影子早就在卷宗里,却没能挡住一份靠口供定下来的"铁案"。浙江高院再审也明确:不能排除公安机关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有罪供述应当依法排除。
更让人堵心的是追责。2013年4月浙江省政法委成立调查组,2014年启动对聂海芬等人的问责;可到了2016年,杭州检法机关对"聂海芬受审"的传言正式辟谣——她本人仍称在岗正常上班。行政记大过、免职调岗、保留公职,这就是一个重大履职过失换来的全部代价。
从法律上讲,徇私枉法罪要证明"明知无罪而故意追诉",刑讯逼供罪要闭环的客观证据;2003年的审讯没有全程录音录像,时隔多年直接证据灭失,启动刑事追责确实有门槛。但这道门槛如果永远跨不过去,那"命案必破"的考核压力、"重口供轻物证"的惯性,就会一次次制造下一个张氏叔侄。
221万能赔回张高平满头的白发吗?如果程序上"合法"的履职过失,永远够不着刑法的红线,那老百姓要的"不让好人蒙冤"靠什么兜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