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害性很大、侮辱性更强!”2022年8月,重庆一男子妻子一丝不挂死在别人的床上,丈夫拒付丧葬费被岳母起诉,法官:死在别人家你也得负责!
说白了,这事搁谁身上都得炸毛——结婚证还在抽屉里揣着,人却光溜溜死在前夫床上,换哪个爷们儿能咽下这口气?还得逼着他掏钱办葬礼,这不纯纯往人心口捅刀子吗?
2022年8月重庆这档子事,听着就让人心里堵得慌,二婚男人陈绍林(化名),跟老婆王静(化名)吵完架,媳妇摔门出去找前夫李浩(化名)了。
他估计在家还生着闷气呢,结果第二天消息砸过来:人没了,死在李浩家床上,啥也没穿。李浩后来在法庭上喊冤,说衣服是法医验尸脱的,两人清清白白,就是王静借宿,洗完澡不舒服断的气。
陈绍林能信吗?他心里明镜似的:结婚后老婆查出艾滋病,孩子引产了,两人为这病吵了多少回?他怀疑病是老婆婚前带的,老婆又怀疑是他传的,加上老婆跟前夫一直没断干净,最后竟死在对方家里,这时候让他拿钱去给前夫家办丧事,他宁愿被告上法庭,也不想当这“冤大头”。
岳母段惠萍(化名)那边,女儿死了女婿不露面,火气“噌”就上来了,直接把陈绍林告到法院。
她嘴里念叨的是“夫妻有义务”,可咱老百姓都懂,她更多是气不过:你平时没好好待我闺女,现在人没了就装没事人?但话说回来,女儿婚内往头婚男人家跑,死在人家床上,当妈的咋就没想想自家姑娘是不是太没分寸?一门心思盯着女婿要钱,这双标确实让人心里犯嘀咕。
反倒是前夫李浩,调解时主动说“念旧情出一万”,比现任丈夫还痛快,出事地点在他家,最后一面也是他见的,按理说多担点责任不冤枉,他愿意掏,反倒衬得陈绍林那点倔强像在跟自己较劲。
法官的话其实把理儿掰扯开了:法律上《民法典》写得明白,没离婚就是夫妻,互相扶养的义务跑不了,安葬虽不是扶养本身,但按公序良俗,丈夫躲不开;可感情上,法官也认陈绍林受的委屈,王静确实有错,所以没判他全出,劝两边各退一步。
据说最后调解书下来:陈绍林出八千,再加一枚金戒指,岳母撤诉,我觉得这数儿不算太离谱,总比“死在别人家也得全负责”那标题党说法强,至少承认了他受的侮辱该折价。
最可怜的还是陈绍林这种二婚底层汉子,听说婚后他给王静看病花钱,日子凑合过,毛病忍着,没动手打人(他自己这么说,证据也只有病历),至于老婆隐瞒病史、跟前夫有染,全靠嘴说,尸检因为嫌贵没做,真相还没摸着边就关上了门。
钱花出去了,脸丢尽了,最后还被丈母娘告上法庭薅一把,婚姻给他带来啥?不是伴儿,是债主、绿帽加传票。八千块对他可能不是天文数字,但那张发票上写的可是“替老婆的婚外床买单”,这戳比钱疼多了。
我不是来评谁对谁错,案子有案子的判法,人心有人心的过不去。文章只是个人看法,要是你摊上这事儿,这八千块你会掏吗?觉得岳母该先找前夫要钱不?来评论区唠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