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桩离谱情感纠纷引发全网热议!一名已婚女子因对婚内生活不满,对外塑造婚姻破裂的形象,网恋结识一位豪爽大姐,频频暗示自己即将离婚,与对方发展暧昧关系。二人线下频繁约会相处,全程所有吃喝玩乐、购物消费以及转账开销,十几万费用全由大姐独自承担。可就在大姐倾尽财力付出后,这名已婚女子突然官宣和丈夫和好,果断提出分手,不仅拒不退还所有钱款,还直接注销社交账号失联,操作堪称绝情,背后的金钱纠葛与情感争议更是耐人寻味!
据《1818黄金眼》8月4日报道,这场让人看得目瞪口呆的感情纠纷,起点并没有多复杂。
按照当事人一方在节目中的说法,两人最初是在网上认识的。已婚女子主动谈起自己的婚姻,说自己和丈夫关系不好,夫妻生活也不如意,话里话外都在释放一个信号:这段婚姻恐怕维持不下去了,她需要一个真正理解自己的人。
大姐听进去了。
她不仅把对方当成普通网友,还逐渐投入了真感情。两个人线上聊天越来越频繁,后来又发展到线下见面。见面之后,吃饭、娱乐、购物乃至日常点餐,大部分费用都由大姐承担。
从节目展示的相关记录来看,这并不是偶尔请一顿饭、送一束花那么简单。
仅线上点餐等消费就累计达到5万多元,线下商户消费超过7万元,此外还有多笔直接转账。不同项目加在一起,已经不是普通人谈恋爱时的小打小闹,而是一笔足以让许多家庭认真掂量的支出。
说白了,大姐愿意花这些钱,买的从来不是几顿饭,也不是几件商品。她真正相信的,是对方所描述的那种未来——婚姻已经名存实亡,两个人迟早可以光明正大地走到一起。
可现实很快给了她一记闷棍。
等钱花得差不多了,对方突然改变说法,表示自己已经和丈夫和好,希望结束两人的关系。
这句话乍一听很干脆,甚至可以解释成一个已婚者及时回头,决定重新经营家庭。可再往深处看,就会发现事情没那么简单。
感情当然可以改变,没有哪条法律规定,一个人接受了别人的追求,就必须永远和对方在一起。问题在于,当一个人反复强调婚姻不幸,接受另一方长期、高额的消费和转账,等对方投入大量钱财后,又突然用“夫妻和好”结束关系,这种行为即便暂时不能直接定性为诈骗,也很难让人觉得坦荡。
这事最让人接受不了的是,分手之后,她面对的并不只是一个失恋的人,而是一个因为相信她的承诺和暗示,已经付出十几万甚至更多钱财的人。
如果觉得这些钱都是对方自愿花的,大可以坐下来逐笔说清楚:哪些是共同消费,哪些是明确赠送,哪些是代为垫付,哪些曾经承诺归还。
可她选择的处理方式,却是拒绝还钱、注销账号、切断联系。
账号可以注销,聊天却不一定能抹掉;关系可以结束,已经发生的财产往来也不会凭空消失。
不过,站在法律角度,这笔钱究竟能不能全部要回来,不能只凭一句“她骗了我”来判断。
恋爱期间吃饭、旅游、购买日常用品等消费,通常会被视为双方交往中的情谊支出。已经完成的小额赠与,只要不存在法定撤销情形,分手后一般很难要求返还。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相关案例也明确指出,恋爱交友期间的日常消费性支出,通常不宜简单按照债务处理。
可大额转账又是另一回事。
法院往往会结合转账金额、聊天内容、双方关系、款项用途以及是否存在欺骗,逐笔判断到底是普通赠与、附条件赠与、借款,还是没有合法依据取得的利益。
特别是已婚身份有没有隐瞒,性质完全不同。最高人民法院曾公布过一起典型案例:一方隐瞒婚姻状况,以单身身份与他人交往并取得大额转款,法院最终判令返还24万元及利息,因为这种行为不仅损害对方利益,也违背诚信原则和公序良俗。
一个已婚者明知自己无法给出稳定关系,却不断接受另一方高额付出,最后用一句“我和丈夫和好了”轻轻收场,至少说明她对感情边界、金钱边界和他人处境都缺乏最基本的尊重。
大姐同样需要为自己的冲动承担代价。明知道对方仍在婚姻关系中,却把大量钱财押在一句“感情不好”上,没有借条,没有明确的还款约定,也没有对未来关系作出清晰安排,等于把自己的经济安全交给了一段随时可能被终止的承诺。
我们真正该问的,不是谁更痴情、谁更风流,而是这些钱在支付时究竟被如何表述。
是“送给你”,还是“先借给你”;是双方共同吃喝花掉的,还是对方主动索要的;是普通礼物,还是建立在某种明确承诺上的大额给付;对方有没有故意编造婚姻即将结束的事实,又有没有从一开始就打算拿钱后抽身。
接下来若双方无法协商,大姐想要追回相关款项,恐怕只能保存聊天记录、支付流水、购物凭证和账号信息,把每一笔钱的来龙去脉摆到法庭上。到那个时候,一句“这是我自愿送的”和一句“她答应过会还”,都得拿证据说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