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8月5日,最高法、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编办、财政部、人社部印发意见:人民

8月5日,最高法、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编办、财政部、人社部印发意见:人民法院书记员主要实行聘用制管理,原则上不再占用政法专项编制。


一句话概括,就是推动书记员队伍从占编制,转向聘用人。


过去不少书记员岗位占用政法专项编制,身份上更接近传统意义上的体制内人员,而这份《意见》讲得很清楚,书记员主要实行聘用制管理,原则上不再占用政法专项编制,今后新进的书记员,不再拥有传统意义上的编制身份。


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法院系统里,一个曾经带有铁饭碗色彩的岗位,正在向更市场化,更契约化的方向过渡。
不过事情不能只看身份变化,还得看配套怎么做。


新规提出实行用人额度总量管理,各省书记员的总数,包括现有在编人员和未来聘用制人员,要与本省法官数量大体相当,这实际上是把书记员规模和法官员额制度捆在一起,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结构。


换句话说,不是想招多少就招多少,而是围绕法官数量进行匹配,既考虑审判实际需要,也控制整体规模。


在用工方式上,新规要求法院必须直接与聘用制书记员签订劳动合同,逐步取消劳务派遣的方式,招聘原则上由高级人民法院统一组织,这一点其实很关键。


过去一些地方存在派遣用工,身份模糊,保障不一的问题,如今明确由法院直接签约,等于把劳动关系理顺,把责任压实。


我认为,真正值得关注的,是这次改革并不是简单地把编制拿走,而是试图建立一整套职业化体系。


文件明确提出建立十级等级制度,薪酬实行动态调整,参照当地收入水平确定,同时在招录法官助理或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可以把书记员工作经历作为优先条件,这等于给出了向上流动的通道。


在我看来,这种设计思路,是把书记员从辅助岗位,逐步塑造成一种专业职业。


过去很多人把书记员当作过渡岗位,考进来以后再准备公务员考试或者司法考试,心态上并不长期扎根,而如果等级制度和薪酬体系能真正落地,加上明确的晋升路径,岗位的稳定性反而可能提高。


当然,也有人会担心,失去编制之后,岗位吸引力会不会下降。


这个问题要分开看。


编制确实意味着身份保障,但也意味着财政供养压力和结构僵化,法院系统长期面临案多人少的现实压力,如果每一个辅助岗位都纳入编制,财政负担和管理弹性都会受到限制。


我认为,这背后反映出的,其实是司法系统在人事管理上的一次再平衡。


一方面继续深化法官员额制改革,让真正承担审判权的法官保持精干和专业,另一方面通过聘用制方式补充辅助力量,在不无限扩张财政供养规模的前提下,缓解审判压力。


对现有在编书记员来说,新规明确不受影响,这一点给出了稳定预期,不会出现一刀切的身份转换。


对新入职人员来说,虽然不再拥有传统编制,但劳动合同更规范,社保和薪酬机制更清晰,再加上职业等级制度和晋升通道,整体保障并非简单削弱,而是从身份保障转向制度保障。


在我看来,未来书记员岗位的吸引力,确实会从编制光环,转向专业能力和发展空间。


如果一个岗位能够提供稳定收入,清晰晋升路径,以及进入更高司法岗位的机会,那么它依然具有竞争力,只是竞争逻辑发生了变化。



这场改革,说到底不是简单的减编,而是重塑角色。


书记员不再只是庭审记录者,而是审判体系中专业分工的一环,身份从铁饭碗转向职业岗位,管理从行政色彩转向合同关系。

对法院系统而言,这是提高效率和优化结构的尝试。




体制内的稳定,正在被更强调能力和规则的职业体系所替代,能否真正落地,还要看各地执行细节,但方向已经给出,未来的书记员岗位,将不再依赖编制光环,而要靠制度设计和职业成长来留人。



信源:
1.人民网-《人民日报》——《全面加强聘用制书记员队伍规范管理》
2.红星新闻——《法院书记员主要实行聘用制管理,原则上不再占用政法专项编制 六部门发布书记员管理新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