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吉林长春一名退休男子饲养四五十只犬,其中包含多只大型犬。7 只大型犬因笼内打斗撞

吉林长春一名退休男子饲养四五十只犬,其中包含多只大型犬。7 只大型犬因笼内打斗撞破铁笼出逃,先后咬伤 3 名路人。

一名 62 岁徒步老人遭到犬群围攻撕咬约 10 分钟,全身多处严重损伤,缝合 300 多针、输血 2000 毫升,跟腱断裂,经鉴定构成重伤二级。案件庭审阶段,犬主人供述态度反复,法院依法作出刑事判决。

2024 年 3 月 31 日,郭某的儿子仍在寻找 3 名陌生徒步者。9 天前,正是这 3 名路人拿着木棍冲向犬群,一边呼喊,一边驱赶正在撕咬郭某的大狗。

犬群散开后,3 人立即拨打 120 和 110,又守在现场等待救援。郭某被送走后,3 人没有留下姓名。郭某家属后来从办案民警和目击者口中拼出了救援经过,希望当面道谢。

此时,62 岁的郭某已经在重症监护室住了 7 天,3 月 29 日才转入普通病房。郭某后脑大片头皮缺失,口部伤势使牙齿外露,小腿跟腱断裂,身体多处留下严重伤口。

医生先后缝合 300 多针,并输血 2000 毫升,后续还可能接受第二次、第三次手术。截至 3 月 31 日,医疗费约 14 万元,犬主一方已支付近 10 万元,其余费用暂由郭某家属垫付。郭某闭眼休息时,仍会想起犬群扑来的场面。

警方随后还原了事发过程。3 月 22 日 8 时许,王某家中同一铁笼内的 7 只犬发生打斗,铁笼被撞坏,犬只进入狗圈。王某打开狗圈门准备控制局面时被撞倒,7 只犬趁机冲出院外。

王某没有立即报警,也没有到附近道路提醒行人,只在周边自行寻找。失控犬只先后攻击邵某、郭某、赵某,直到 9 时 56 分,路人才报警。

郭某当日上午在净月潭附近森杨路一带徒步,随身只有一根轻便登山杖。7 只犬迎面冲来后,郭某很快被扑倒,头部、四肢和躯干连续受伤。

郭某后来回忆,撕咬持续约 10 分钟,体力已经接近极限。3 名路人及时出现,才为急救争取到时间。

公安人员到场后处置失控犬只,3 只涉事犬被击毙,其余犬只被送往长春市公安局犬只留置场所。净月大街派出所还对事发地附近可能存在的犬只隐患进行了排查。

调查越深入,王某的管理问题越清楚。王某退休后长期养犬,数量约 40 至 50 只,其中大型犬约 20 只,包括马犬、黑狼、狼青等,部分犬只重 50 至 60 斤。

王某知道部分犬只处于发情期,也清楚大型犬具有攻击风险。更关键的是,王某饲养的犬只此前已有外窜情况,围栏和笼舍存在隐患,王某却没有完成有效加固。

2021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的《长春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犬只伤人后,养犬人应及时救助伤者并承担相应责任。民法典也规定,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饲养人或者管理人通常要承担侵权责任。

案件中,危险并非突然出现。王某已经知道犬只可能失控,在第一名路人被咬后仍未报警,仍认为个人能够找回犬只。

法院认定,王某应当预见失控犬只可能持续造成路人受伤,却轻信仅凭个人力量能够找回犬只,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

王某在侦查阶段曾多次稳定供述,并支付郭某部分医疗费用,法院原本将这些表现作为酌情从轻因素。到了庭审阶段,王某推翻此前部分供述,还表示准备通过诉讼追回已经支付的医疗费。

公诉机关因此调整量刑建议。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未尽到与大型犬危险程度相匹配的看管义务,造成 3 人受伤,其中郭某两处损伤构成重伤二级,王某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法院最终判处王某有期徒刑 3 年,扣押犬只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该案也敲响警钟:饲养数量越多、体型越大、攻击性越强的犬只,饲养人需要承担的安全管控义务越高。发现犬只失控后,报警、警示路人、协助控制和救助伤者,每一步都不能靠侥幸省掉。

信源: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