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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在西安某条小巷里,一群社会混混正在殴打一个高中生,当高中生被打得奄奄

1998年,在西安某条小巷里,一群社会混混正在殴打一个高中生,当高中生被打得奄奄一息之后,这群混混扬长而去,只剩高中生倒在一片血泊中。
 
1998年11月4日下午,西安第四十四中学放学,高二学生高明当天骑着父亲刚给他买的山地自行车,车子在当年属于少见物件,同班同学王星心里一直嫉妒他。
 
王星私下联系了校外认识的几名混混,都是十六七岁无业青年,几人提前守在这条巷子,打算拦住高明教训一顿。
 
高明走到巷子中段时,这群人直接堵死道路,混混上前拦住他,开口出言辱骂,质问高明是不是在班里看不起人,高明没和对方起冲突,只是想着推车绕开,黄毛一脚踹倒自行车,双方就此拉扯起来。
 
其余几名混混见状一拥而上,有人用拳头殴打高明躯干,有人捡起路边砖头、木棍击打他头部,领头的动手最狠,多次抬脚猛踹高明胸腹。
 
高明没有还手能力,很快被打倒在地,这群人没有停手,持续围殴十几分钟,直到高明躺在地上无法动弹,口鼻不停流血,整个人失去意识,几人才停下动作。
 
确认高明已经奄奄一息后,这群混混没有做任何停留,结伴离开巷子,现场只剩高明倒在血泊里,倒地的自行车压在他身旁。
 
高明独自躺在地上很久,直到一名居民跑去附近居民区联系高明父母,同时拨打报警电话,高明父母赶到现场后,立刻将孩子送往就近医院急诊,医生初步检查只判定为轻微脑震荡,简单包扎伤口后让家属带他回家休养。
 
家属没有发现孩子颅内存在出血,当晚高明在家频繁喊头疼,精神状态越来越差,家属连夜二次送医,详细检查后确诊颅内大出血,转入重症抢救室。
 
11月15日,医院通知家属抢救无效,高明因颅脑重伤离世,年仅17岁,家属悲痛之下,向警方完整讲述巷子里被围殴的全过程,公安部门调取周边走访记录,很快锁定六名施暴人员,同时查到幕后主使王星,所有涉案人员全部被警方抓捕归案,案件移交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1999年3月,法院公开开庭宣判,动手殴打高明的几名青年,根据年龄和行凶轻重分别判处3到14年有期徒刑,其中未满14周岁的涉案人员送入少管所管教。
 
幕后挑事的王星没有动手,因未满18周岁,没有判处实刑,仅需要承担三千元民事赔偿,高明父亲高德隆无法接受这个判决结果,家里原本安稳的生活彻底破碎,妻子因丧子长期精神恍惚,他自己也整日活在痛苦里。
 
之后几年高德隆始终没能放下心里的疙瘩,短暂出家两年试图平复情绪,还是没能解开心结,2004年,高德隆投放11枚自制炸弹,仇人家、医院(交大二附院)以及学校,所幸爆炸没有人员死亡,事发当天高德隆就被莲湖区公安分局抓获,庭审阶段高德隆如实交代全部作案动机,法院最终依法判处其死刑。
 
我个人看法,当年这件事在西安本地轰动很久,放到现在来看,整件事从头到尾没有谁是赢家,一群年纪不大的混混,因为旁人挑唆就下狠手殴打学生,漠视别人的性命;幕后同学一点嫉妒心,酿成无法弥补的惨剧;受害孩子失去生命,父母一辈子活在伤痛里,最后父亲冲动报复,自己也触犯法律丢了性命。
 
不管是当年还是现在,年轻人遇事不能靠打架解决矛盾,家长也要多管教孩子,不能放任孩子和闲散社会青年来往,遇到矛盾一定要找老师、警察处理,一时冲动只会毁掉一辈子。
 
官方信源: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1999年故意伤害案卷宗、西安市莲湖区公安局2004年爆炸案刑侦档案、陕西工人报当年案件纪实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