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捐钱买的物资,咋就成了你们的?”一男子等308名网友,众筹16万多元,采购大米,油等物资驰援广西,万万没想到,半路“公益横幅”被替换成“商业横幅”,被某企业占了公益署名。308名网友气坏了,涉事企业回应:非可疑引流营销。大家报了案,警方说没达到立案标准。
这批物资委托涉事企业免费运输,另有两家企业配套捐赠物资随同发车,双方仅有口头约定不得借用救灾做商业宣传。
运输途中车上公益横幅被替换成印有企业名称的宣传横幅,企业发布短视频只宣传自身,完全隐去数百网友众筹的关键事实。
涉事企业辩解没有收到书面禁止宣传协议,发布视频只是面向自家客户,不存在刻意借灾情博取流量的主观意图。
同类蹭公益事件早有先例。河南暴雨救灾期间,也曾出现运输方挪用民间捐赠物资,借灾情给自己企业做宣传的情况。
刑事案件认定有严格法定门槛。企业行为不满足诈骗构成要件,警方不予刑事立案,并不代表该企业做法合乎情理与道义。
民间爱心捐助没有签订正式书面协议,是本次事件矛盾爆发的重要诱因。口头约定在发生纠纷之后很难留存有效证据。
《慈善法》明确慈善活动应当恪守诚信原则,不允许冒用公益名义做宣传,即便不涉刑责,也违背公益活动基本伦理。
爱心网友依旧拥有民事维权途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涉事企业赔礼道歉、删除相关视频,消除事件带来的不良影响。
免费运输本身属于善意行为。这份善意不能成为侵占他人捐赠功劳的借口,行善和蹭热度需要划清清晰的边界。
灾情面前公众善意格外珍贵。一次次公益蹭热度事件,会不断消耗社会大众对于民间公益行动的信任感。
普通民众参与救灾捐赠,要树立契约意识。涉及署名、对外宣传的相关约束,务必落实成书面文字,留存完整聊天记录凭证。
民间自发救灾缺少专业机构把关,流程漏洞容易被有心之人钻空子。普通网友尽量依托正规公益渠道开展捐助。
企业想要树立正面社会形象,最好的方式是实打实出资出力。拿别人的爱心为自己脸上贴金,只会引来社会舆论的批评。
社会舆论应当区分刑事犯罪与民事道义问题。理性看待警方不予立案的结果,同时谴责侵占他人公益成果的不当行为。广西捐款 捐款乱象 企业捐款救援 捐款乱象 企业捐款救援 柳州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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