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男,聂某某,91年出生,原清华大学化学系博士后。受害人,莫女士,硕士,在北京工作。两人通过某硕博相亲号认识,聂女士当时明确要求“未婚、以结婚为目的”。
2025年6月,两人相识,聂某某全程自称单身,奔着结婚谈恋爱。可真实情况是,他已经结婚,原配妻子正处在孕晚期,孩子马上出生。
后来,两人发生了亲密关系,直到某天,她翻看聂某某手机,发现聂母发来婴儿视频,配文“儿子,你看我给你的小宝贝照顾得很好”,骗局才被戳穿。
莫女士立刻终止关系,并向清华大学实名举报,学校核查认定,聂某某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给予记过、博士后退站,2年内不得申报职称、科研和人才项目的处分。
莫女士同时提起民事诉讼,2026年6月22日,海淀区法院一审判决,聂某某侵害莫女士人格权,要求聂某某7日内书面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然而,上诉期、履行期全部届满,聂某某既不道歉,也不赔钱,完全拒不执行生效判决。
之后,聂母多次发恐吓短信、造谣诋毁,莫女士报警,聂母最终被罚200元。
更让人意外的是,内地退站后,聂某某于2025年8月正式入职香港城市大学某学院研究员,官网履历干干净净,只字不提处分和官司。
莫女士已向港校举报,校方回应会开展审查。同时,她也准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清华大学啊,那是多少人仰望的学府。我从心底里觉得,能从清华博士毕业的人,智商、自律、学识一定顶尖,品德也理应差不到哪去。可万万没想到,他能在妻子孕晚期出去相亲,骗人家女孩子的感情,还发生关系。我实在没法用别的词形容,这就是骗人情感、骗人身体,纯纯的没有道德。
我身边很多女性朋友,包括我自己有时也会不自觉地,因为一个人的才华、学历而对他加上滤镜。但这件事狠狠打醒了我,才不等于德。
古人说“有才无德是小人”,我这次是真真切切看懂了。小人坏起来,比蠢人可怕得多,蠢人顶多做蠢事,而小人用他的才华去做坏事,伤害更大。
我更气的是他拒不执行法院判决。道歉信写几个字很难吗?1万块钱拿不出来吗?他不做,不是做不到,是傲慢。
他从骨子里觉得自己没错,觉得法院判决无所谓。这份傲慢从哪来?我看他母亲发的那些恐吓短信,把一切怪罪到莫女士头上,我就明白了,家庭教育出了问题。儿子做错事,当妈的不仅不反思,还去骚扰受害者。这样的家庭养出来的孩子,怎么可能真心认错。
我甚至觉得,他现在很可能因为这份傲慢,丢掉香港城市大学的工作。一个人品不过关、内心傲慢的人,站在讲台上做研究员,带学生,我真的没法信服。学术圈可以容忍能力不足,但不能容忍德行败露。
才高德薄,终是竹篮打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