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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谱!花3万打点费托关系找工作!临沂家长踩大坑,孩子只干43天就被辞退! 望子

离谱!花3万打点费托关系找工作!临沂家长踩大坑,孩子只干43天就被辞退!

望子成龙,不少家长为了孩子的工作问题,愿意想尽一切办法。

临沂就发生这样一桩现实案例,家长听信熟人门路,掏出3万块所谓“打点费”,托人给孩子安排岗位。

万万没想到,孩子入职仅仅43天,就被单位辞退。钱打了水漂,工作也没保住,想要追回这笔钱更是一波三折。

事情的经过并不复杂。

家里孩子待业,家长心里十分着急。经熟人牵线搭桥,认识一名声称手里有内部渠道的中间人。

对方拍着胸脯保证,可以帮忙给孩子安排正式岗位,能够长期稳定上班。

但是办事需要人情开销,要收取3万元打点费用。

一心想让孩子拥有一份稳定工作,家长没有多想,把3万元转给中间人。

一番操作之后,孩子确实成功进入单位上岗。

一家人当时还觉得,这笔钱花得值,总算把工作落实了。

可现实很快泼来一盆冷水,入职之后,这份工作并没有想象当中的“正式稳定”。

干了仅仅43天,单位就以考核不合格为由,将孩子辞退。

工作说没就没,家长瞬间慌了。

当初花三万,图的就是一份长久的工作,现在短短一个多月就失业,这笔打点费肯定不能就这样算了。

家长转头去找中间人讨要说法,要求退回3万元办事钱。

中间人这边却百般推脱,对方的说法是,自己已经帮忙促成入职,岗位也确实安排上了。

辞退是用人单位的决定,和中间人没有关系,钱已经用于打点开销,拒绝退还。

双方多次协商,始终谈不拢,协商无果之后,家长只能走上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想要追回这3万元。

法庭之上,双方各执一词。

中间人辩称,双方是居间服务关系,自己已经完成介绍入职的服务义务。

后续被辞退属于用工单位的问题,自己不承担后果,钱款不应返还。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法院认为,花钱托人走后门找工作,试图依靠人情关系绕过公开招聘,破坏公平就业秩序,这种请托行为本身就是无效民事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中间人本身并不具备职业中介的经营资质,收取高额“打点费”,不属于合法的中介服务。

家长明知是花钱托关系办事,同样存在过错,法院结合全案实际情况,最终判决中间人返还大部分钱款,家长自行承担一小部分损失。

找工作靠托关系花钱打点,本身就蕴藏巨大风险。

能不能长期干下去,决定权掌握在用人单位手里,中间人根本做不了长久的保证。

也有网友表示,现实里不少家长病急乱投医,孩子一失业,就到处打听门路,很容易被这类所谓“有关系”的人拿捏心理。

现实当中类似骗局更是屡见不鲜!

骗子抓住家长迫切的心态,宣称手里有内部名额、体制内岗位,收取数额不等的办事费。

最后结果是什么?要么岗位根本落实不了,要么短暂上岗之后很快被清退。

这里也提醒各位家长和年轻人,正规求职,应当走公开招聘、考试招录渠道。

凡是声称花钱打点,就可以搞定工作的,一定要高度警惕。

不要轻信熟人介绍的所谓内部门路,不要轻易转账大额的办事费、打点费。

花钱买来的岗位,本身就不靠谱。一旦发生纠纷,即便法律支持部分返还,维权也要耗费大量时间精力,很容易钱财两空。

对此你怎么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