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与情人闹掰后夫妻被追债80万】情人向夫妻追债80万判妻子无需担责 西安一女子发现丈夫婚外情后,非常愤怒。可更让她想不到的是,第三者的一纸诉状让她也成了被告,法院判决丈夫要给第三者归还80多万元欠款。
8月6日,西安41岁的王美(化名)向记者反映,2025年七夕节晚上,丈夫刘飞(化名)很晚才回家,当晚,王美在丈夫的手机里发现了秘密,微信聊天记录中露骨的话语让她愤怒万分,她才知道丈夫有了婚外情。“一开始他不承认,后来我发现他与那个女的经常有经济往来,我们开始吵架打架闹离婚。”
据王美讲述,刘飞今年42岁,第三者陈玲(化名)比丈夫小10岁,二人曾是一个公司的同事,陆续离开公司后合作创业,二人用陈玲的账户注册了一个个体工商户,然后开始“刷单”,也就是找人给这个个体工商户账户扫码付款,然后再通过丈夫将款项还给别人。有了这样的流水,向银行成功申请了90多万元贷款,这个贷款转给了刘飞账户,不过,刘飞也给陈玲有过转账。“他们之间的流水往来实在太多了,有几千元、几万元的,还有更多的,连他们自己都算不清有多少笔。我目前掌握的可能只是一部分。”
王美说,发现丈夫的婚外情后没多久,丈夫与陈玲闹掰了,双方账目却没有结清。2025年,陈玲将刘飞和王美起诉至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要求夫妻二人归还她80多万元欠款。
判决书显示,被告刘飞与被告王美系夫妻关系。原告陈玲与被告刘飞于2022年因工作相识,后发展为不正当男女关系。
根据双方之间流水,自2025年8月29日案涉第一笔贷款发放后,原告向被告刘飞及其指定账户共转款90.2万元。至2026年4月19日,被告刘飞向原告转款共计18877元。原告自认被告刘飞已偿还其93505元,法院予以确认。被告刘飞未举证证明其已向原告清偿上述款项,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故被告刘飞应向原告返还剩余808495元(90.2万-93505元)。
关于原告主张由被告王美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请,案涉债务系被告刘飞在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其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原告亦无证据证明案涉债务用于两被告的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以法院依法不予支持。王美说,对于这个判决,她和丈夫不服,准备上诉。陈玲起诉后,刘飞向王美承认了自己的婚外情,以及他们之间的“创业合作”。目前,王美与丈夫刘飞正处于离婚冷静期。
8月6日,记者联系到了刘飞。他称,因为自己曾经逾期还款导致征信有问题,所以用陈玲的账户注册了个体工商户。他承认自己与陈玲有婚外情,称一开始自己与陈玲“志同道合”,陈玲支持自己创业,双方感情已经发展到“计划给陈玲买房”。
刘飞称,他现在正在整理双方账目,梳理证据,准备上诉时向法院提交。他不认为自己欠陈玲80多万元,“大约多了一倍,我平时负责公司的一切损耗,也给陈玲支出了不少。”
8月6日,记者拨打陈玲电话,但对方未接听。(华商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