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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相太难看!” 陕西宝鸡,一男子工伤死亡,留下130万赔偿款和30万夫妻财产,

“吃相太难看!” 陕西宝鸡,一男子工伤死亡,留下130万赔偿款和30万夫妻财产,妻子没有文化,委托婆家全权处理,不料,婆家隐瞒金额,把钱全部取走,妻子带两个女儿告到法院,法院判婆家给她们54万,婆家只给了3万,说剩下的钱全替男子还了外债,男子姐夫说的更加吓人: 有可能还债了,也可能被烧了!

王萍结婚10年,和丈夫李兆生了2个女儿,李兆出去打工,王萍在家务农。

2025年3月,李兆在工地做工,他给王萍打来电话,要她给自己送些衣物。

可没想到,1小时后,李兆从高处坠落到深坑,虽然经过抢救,李兆最终还是死亡。

王萍和孩子收到消息,她悲痛欲绝,不敢相信这是事实!

她看着两个年幼的女儿,顿时感觉天都塌了,她没文化,啥都不懂,委托婆家办理李兆的工伤事情。

经过谈判,施工方赔了130万元,先期支付了100万元,剩下的30万元,延后3个月给支付清楚。

这100万元,打到了王萍公公的账户,公公还取走了李兆银行卡里的30多万。

可是,婆家却一声不吭,很少和王萍说钱款的事情,王萍等来等去,眼看她和女儿没法生活。

她找到公婆,想要分割属于自己和女儿的那份金额,婆家不给,王萍和孩子的生活没了着落。

她悲痛欲绝,不知道公婆为啥这样,哪怕自己不是亲的,可孩子还是他们的亲孙女。

她找村里调解,可依然没任何结果,公婆走路都躲着她,明摆着不管她们的死活。

王萍无奈之下,带女儿告到法院,要求分割属于自己和孩子的份额。

法院判决,公婆向王萍和两女儿返还546933元,公司向王萍和两个女儿、公公、婆婆等5人分别支付相应的份额。

李兆卡上30万存款,是王萍和李兆夫妻共同财产,百分之50%归王萍所有。

剩余50%属于遗产,由王萍和两个女儿,公婆5人分割。

可没想到,判决下来,公婆拒不执行,王萍无奈之下,只好申请了强制执行。

可公婆账户里只有2177.72元,她怀疑对方转移了财产。

可公公表示,一部分钱给儿子办了后事,剩下百万财产,全部替儿子还债了。

可他拿不出证据,说钱还完了,欠条早就毁了,公公还说,王萍想要分钱,就必须赡养公婆。

李兆的姐夫张强表示,说钱款有可能还债,也有可能被公婆烧了。

这话谁能相信?人命换来的赔偿,怎么可能被他们烧掉?

直到现在,王萍只拿到30957.24元,剩下的钱一分没见。

王萍走投无路,只有向警方报案,法院将重新核查执行案件。

有人说了,存款都有30万元,怎么可能还有外债?编谎都说不过去,这对公婆是见钱眼开!

也有人说,是这妻子太老实了,和公司谈判,你不会谈,可以不谈,但是要求每次谈判都要出席,不能做甩手掌柜。

自己图省事相信别人,这回被骗了,自己也有一定的责任。

《刑法》第313条规定,对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婆家在法院判决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符合“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

也就是说,他们明明有能力给钱,却转移财产,故意规避执行。

让带着2个幼女的王萍生活陷入困境,完全满足拒执罪的适用条件,理应被追究法律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也就是说,提出什么样的说法,就要拿出对应的证据来证明。

公婆既然说钱款全部用来还李兆生前的债务,或者说钱被烧了,必须要拿出可靠证据。

如果拿不出证据,口说无凭,公婆的主张法院不会采信。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