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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士兵江国庆强奸女童被判死刑,枪决前江国庆咬牙切齿地诅咒说:“人不是我

1997年,士兵江国庆强奸女童被判死刑,枪决前江国庆咬牙切齿地诅咒说:“人不是我杀的,我是冤枉屈打成招的,我一定要化为厉鬼向害我的人索命!”14年后,真正的凶手落网,法院却这样宣判,实在令人不解!

案子得从1996年9月12日说起。那天,台湾空军作战司令部营区里,一个5岁的谢姓女童被人发现死在了餐厅厕所外的水沟旁。法医一验,女童是先被闷死,然后被钝器插入下体造成撕裂。这事儿一出,社会哗然,舆论压力巨大,当年的执政当局严令军方必须尽快破案。

在这种高压之下,台军方办案的效率确实“高”。不到一个月,10月4日就宣布破案了,凶手是营区里的士兵江国庆,说他认罪了。

可问题是,江国庆是被迫认罪的。说出来都让人后背发凉。

军方侦讯江国庆的时候,从深夜到清晨,拿强光一直照着他,不让他睡觉,还殴打、体罚、电击。更变态的是,还强迫他看女童尸体的录像,甚至在山洞里布置了一个灵堂。一个20岁出头的年轻人,哪扛得住这种摧残?心理彻底崩溃了,写了所谓的自白书。这就是典型的屈打成招。

到了11月法院审理的时候,江国庆当庭翻供了,说自己是被用刑才认罪的。1997年3月,台防务部门复审,也认为证据不足、存在逼供,把判决撤销发回重审。

按说这时候还有机会纠错吧?没有。空军作战司令部又把案子交给了原来那三个法官。结果可想而知,还是判了江国庆死刑。

更让人无法理解的是,就在江国庆被枪决前三个月,1997年5月,同营区的另一个士兵许荣洲因为另一起性侵女童案被抓了。许荣洲当时就坦承,谢姓女童的案子也是他干的,而且能清楚描述犯案现场、作案细节、血迹溅的高度、女童穿的衣服。这些细节从来没对外公开过,只有真凶才知道。

可军方怎么做的?以许荣洲“轻度智障”为由,压根不信。这不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吗?

1997年8月30日,21岁的江国庆被执行枪决。从复审发回到执行枪决,速度之快,让人不得不怀疑,是不是有人在故意掩盖什么。

江国庆的父亲江支安,始终坚信儿子是无辜的。他四处奔走陈情,十几年没放弃。可这位父亲没能等到真相大白的那一天,2010年6月,江支安含恨去世。

他走的时候,离真相揭晓只差几个月。2010年,在各方推动下,台当局组成专案小组重启调查。重新鉴定当年现场证物后发现,厕所窗户上的血痕、掌纹和DNA,全部指向许荣洲。

2011年9月13日,台湾北部地区军事法院再审宣判,江国庆无罪 。

消息传来,江国庆的母亲王彩莲捧着儿子的遗照,泪流满面。她拿着判决书站在儿子的牌位前上香,说:“孩子……”后面的话已经说不下去了。

后来,台军方补偿江家新台币1亿318万5000元,创下当时台湾冤狱赔偿的最高纪录。

看到这儿,你可能觉得案子终于了结了。但接下来的事,才真正让人“不解”。

先说真凶许荣洲。2011年12月12日,台北地方法院依杀人罪判了他18年有期徒刑。可到了2013年4月,二审居然改判他无罪!理由是自白不一致、跟验尸报告对不上。

一个承认杀人的人,因为“自白不一致”就放了?

更离谱的是对当年办案人员的处理。2011年5月,台北地检署判定,包括时任空军作战司令陈肇敏在内的9名责任人,虽然涉及强制、恐吓、滥用职权等罪,但因为已经超过了10年的追诉期,全部不起诉。

后来江家不服,继续告。2012年8月,台北地检署再次侦结,给出的理由更离谱:说陈肇敏等人“是为破案立功才刑求”,跟江国庆的死“没有因果关系”。这逻辑谁能理解?

这个案子让我想起一句话:迟到的正义,还算正义吗?

从法律上讲,江国庆确实被平反了。但从人性和情感上讲,这个“正义”来得太晚了,晚到让人心酸。更让人无法接受的是,真正该为这起冤案负责的人,几乎没有受到任何实质性的惩罚。

陈肇敏后来一路高升,2008年还当上了台防务部门负责人。一个制造冤案的人,不但没被追责,反而步步高升。要不是后来因为别的事下台,可能到现在还风光着呢。

2014年,台北地方法院倒是判了陈肇敏等6人一共赔偿5950多万新台币。但这是民事赔偿,不是刑事追责。换句话说,花钱就能了事。

江国庆临死前那句“化为厉鬼向害我的人索命”,听起来像诅咒,其实是一个21岁年轻人面对死亡时最绝望的呐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