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判刑,那就高额罚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玫瑾教授建议,凡是扶了老人被要求天价赔偿的,在老人拿不出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可以按“敲诈勒索”起诉进行严惩!
这句硬核建议在网上炸开锅那天,我盯着屏幕看了很久。
不是激动,是心酸。一个犯罪心理学家,不去研究怎么抓坏人,反倒要为“扶不扶老人”这种幼儿园小孩都懂的道理站出来喊话——这本身,就是这个时代最大的讽刺。
南京彭宇案留下的社会阴影延续至今。那句不是你撞的为何要扶的推理,改变无数普通人面对摔倒老人时的第一反应。
不少路人遇到老人倒地,最先考量的不是施救,而是寻找监控与证人。助人的善意被自我保护的恐惧压制,成为街头常见的现实图景。
过往多起扶人被讹的公开案例显示,恶意诬告的当事人大多代价轻微。几句道歉便可了结纠纷,好人却要耗费大量时间来自证清白。
部分案件中即便查实属于讹诈,行为人也会因年龄原因免于拘留处罚。极低的违法成本,变相纵容恶意索赔的现象反复上演。
要区分普通民事纠纷和真正的敲诈勒索。并非所有索赔失利都构成刑事犯罪,主观恶意与索要钱财的动机,是法律判定的关键标尺。
民事诉讼本就实行谁主张谁举证。提出赔偿诉求的一方应当拿出证据,不该把举证压力全部转嫁到出手相助的施救者身上。
杭州等地出台地方文明条例,明确将举证责任归于索赔一方。没有证据就要承担败诉后果,救助人还可以向诬告者追偿维权开销。
法律层面已经存在保护见义勇为者的相关条文。现实执行当中,部分案件依旧出现责任逻辑错位,让善意的施救者陷入被动处境。
李玫瑾教授的提议击中大众内心痛点。社会大众期盼讹诈行为得到有力惩戒,但专家建议不等于现行法律条文,落地还需要司法审慎甄别。
把讹诈行为和个人信用挂钩的思路收获很多民众支持。信用惩戒可以形成约束,但不能简单把长辈的过错直接牵连子女前途。
年龄不能成为肆意讹诈的保护伞。法律会对高龄群体量刑予以考量,但绝不代表恶意诬告就可以完全不用承担任何法律后果。
每一次讹诈事件被轻易放过,都会消耗整个社会的道德存量。旁观者看在眼里,遇到危难时刻伸出援手的意愿便会不断降低。
善良不该是一场高风险的博弈。完善证据规则,加大恶意诬告的追责力度,才能让普通人放下顾虑,敢于毫无顾忌伸出援手。
法律同情弱者,但不能纵容作恶。制度要守住底线,让行善者无后顾之忧,让心怀歹念的人付出应当承担的代价人没钱是不是活得特别累 如何用一句话证明你开始变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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