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1997年,士兵江国庆强奸女童被判死刑,枪决前江国庆咬牙切齿地诅咒说:“人不是我

1997年,士兵江国庆强奸女童被判死刑,枪决前江国庆咬牙切齿地诅咒说:“人不是我杀的,我是冤枉屈打成招的,我一定要化为厉鬼向害我的人索命!”14年后,真正的凶手落网,法院却这样宣判,实在令人不解!

1996年9月12日,台湾空军作战司令部营区里,一个5岁的谢姓女童被人发现死在厕所外的水沟旁。法医鉴定说女童是先被闷死,然后被钝器伤害了下体。这事发生在军营里,舆论一下子就炸了锅。

军营里出了这种事,从上到下谁都坐不住。台空军作战司令部当时的主官陈肇敏,顶着“限期破案”的压力,把案子交给了一个根本不该管这事儿的反情报队去办。

这个反情报队是干什么的?说白了就是搞情报的,压根没有司法调查的权力。可他们偏偏就上手了。

他们盯上了江国庆。为什么是他?营区里四个士兵测谎,只有江国庆没通过。

就凭着这么一个测谎结果,反情报队对江国庆开始了连续37个小时的审讯。37个小时不让人睡觉,不停地问,换谁受得了?这还不算完,报道里说他们用的手段包括在下体塞冰块、电击。这些话说出来都让人觉得残忍。

江国庆扛不住了,认了罪。

1996年10月4日,空军宣布破案。可到了法院审理的时候,江国庆翻供了,说自己是被打的才承认的。初审判了死刑,1997年3月上面复审,也觉得证据不足,还说江国庆被用刑了,把判决撤回去要求重审。

按理说,这案子该重新好好查了吧?结果呢,空军作战司令部又把案子交给了原来那三个法官。一样的法官,能有什么不一样的结果?最后还是判了死刑。1997年8月30日,江国庆被枪决。

江国庆死之前给父亲写了遗书,说案子绝对不是自己干的,还写了一份名单,全是那些办案长官的名字。

他父亲江支安不信儿子是凶手,从那天起就开始四处奔走,立法院、监察院到处递材料。家里大门上贴了18个名字,都是他认为害死儿子的办案人。

可最让人想不通的是,就在江国庆被判死刑定案之前两个月,1997年5月,另一个士兵许荣洲因为在台中性侵女童被抓了。

许荣洲被抓后自己说了,谢姓女童是他和另外一个人干的。

他能把犯案现场什么样、具体怎么做的、血迹溅到哪、女童穿什么衣服,说得清清楚楚。这些细节外界根本不知道,不是凶手怎么可能说得出来?可军方没当回事,照样把江国庆给毙了。

这事就这么过了十几年。

2010年5月12日,台湾监察院对防务部门提出纠正,说当年违法指派反情报队办案,用非法手段逼供,还无视另一个嫌犯的自白。监察院用了八个字形容这事——“如强盗明火执仗,掳人父兄妻儿”。这话说得够重的。

案子重启调查后,检方重新检查了当年的证据。案发现场厕所窗户的横隔木条上有一个掌纹,还有血迹。当年这些东西都留着呢,可就是没人好好比对。

这回重新鉴定,掌纹和许荣洲的完全吻合,血迹也验出是女童的。铁证如山。2011年1月28日,许荣洲被抓,当庭承认是自己干的。一个死了14年的人,终于清白了。

2011年9月13日,军事法院再审判决江国庆无罪。可是,一个被枪决了14年的人,判无罪还有什么意义?人回不来了。台防务部门赔偿江家1亿318万5千元新台币。

钱是赔了,可一条命没了。

那真凶许荣洲呢?2011年12月12日,台北地方法院判他18年徒刑。可事情到这还没完。许荣洲上诉了,2013年4月,台湾高等法院竟然改判他无罪。

理由是全案缺乏直接证据。一个自己承认杀人、掌纹对得上、血迹也对得上的人,最后无罪释放了。江国庆当年靠的是刑讯逼供的口供就给毙了,许荣洲有掌纹有血迹有自白,反倒无罪了。这对比,谁看了不得说一句荒唐。

再说说当年那些办案的人。2019年2月,法院判决当时的主官陈肇敏等5名军官赔偿5957万多元新台币。认定他们威吓取供,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钱是赔了,可这些人谁为一条人命真正负过刑事责任?

我说说我的看法。

这个案子最让人寒心的,不是抓错了人——办案出错谁也难免——而是明明有纠错的机会,硬是给摁住了。1997年3月上面复审的时候已经说了证据不足、有刑讯逼供,把判决撤回去要求重审。

这说明上面的人看出来了,这案子有问题。可空军作战司令部干了什么?把案子又交给了原来那三个法官。一样的法官审一样的案子,能有什么不一样的结果?

这不是办案,这是铁了心要把人弄死。当时的压力太大了,上面要求限期破案,下面急着交差,谁都不愿意承认自己办错了。江国庆就这样成了牺牲品。

江国庆临死前说“我一定要化为厉鬼向害我的人索命”。这话听着吓人,可仔细想想,一个21岁的年轻人,被屈打成招,被草草枪毙,临死前除了说句狠话,还能做什么?

他没有能力反抗,没有能力自证清白,甚至连一个公正的审判都得不到。他那句诅咒,不过是一个走投无路的人最后的呐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