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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林某干了4年多技术工程师,突然被公司开除了。公司拿出监控记录,用秒表掐

江苏南京,林某干了4年多技术工程师,突然被公司开除了。公司拿出监控记录,用秒表掐算她离座几分钟、开电脑晚几分钟,凑出14次违纪。林某毫不知情,没收到过任何提醒。她不服告到法院,要求赔偿。一审二审都认定,人不是机器,短暂休息很正常,公司解雇违法,最终判公司支付赔偿金等合计111976.67元。

林某在一家科技服务公司做技术工程师,一干就是4年多,她之前被派到外地长期跟项目,直到2025年1月,项目总算结束,她才回到分公司。

领导安排她做竞品调研,每天盯着同行App,看功能看界面,再写日报交上去。这份工作离不开手机,屏幕一亮就得划拉几下,偶尔去趟洗手间,或者扭头和邻座同事对接几句业务,都是常事。

可她万万没想到,从她回到分公司那天起,公司就在监控背后拿起秒表,像盯犯人一样盯她。

1月17日,她因为对接业务,离开座位总共9分钟。

上午10点,她和同事说了4分钟话。

1月24日,她8点08分才打开电脑,中间看了看手机,下班前3分钟收拾了个人物品。

就这些零碎画面,被公司一段段截下来。

从1月17日到2月5日,公司掐着秒表给她凑出14次所谓的违纪,包括离座、说话、看手机屏幕、开电脑晚8分钟、提前3分钟收拾东西。

每一项都被定性为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但整个过程,林某毫不知情,没有任何人找她谈过话,更没人提醒她说,这样就算违规。

到了2月份,公司突然甩出一纸解除通知,说林某严重违反员工手册,14次违纪,而公司规定,做3次以上无关活动就可以直接开除。

公司还限她1小时内立马走人。

林某当时就懵了,她觉得自己这4年多兢兢业业,突然就被扣上摸鱼的帽子扫地出门。

她想不明白,难道上班接杯水、上个厕所,甚至因为门禁卡进不去而多等几分钟,都成了罪过?

公司还有一套说法:办公室在4楼,打卡机在1楼,林某每次打完卡要坐扶梯到3楼,3楼有门禁,她没有门禁卡,只能在门口等别人开门才能上到4楼。

公司就把这段等待时间也算成迟到。

另外,下班前3分钟收拾东西,也直接算早退。

林某心里憋屈,这分明是欲加之罪,故意找茬。

她先走了劳动仲裁,没结果。

接着一纸诉状把公司告到法院,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还有她这些年应休却没休的年休假工资。

一审法院认为,公司提供的监控画面没有声音,根本没法证明林某那几分钟在和同事说私事,还是在对接工作。她做的竞品调研,需要频繁使用手机,看手机屏幕再正常不过。

至于离座,人总得喝水、上厕所,短暂离开几分钟是基本生理需求,不能算违纪。

公司列出的14条,说白了就是把正常的工作间隙硬说成严重违规,根本够不上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度。

所以一审判决公司败诉,需要向林某支付赔偿。

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同样没有惯着,法院认为:人不是机器,短暂休息是正常需求。公司靠掐秒表盯出来的这些所谓违纪,事实不足,理由牵强,不能作为合法解雇的依据。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这里的关键是严重二字,林某的这些行为,既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也没有达到规章制度里可以解雇的严重程度,公司直接开除,明显过当。

2025年12月,法院最终判决公司支付林某赔偿金和未休年休假工资,合计111976.67元。

这个案子看着解气,但也让人后怕。

监控静悄悄,秒表滴答响,把活生生的人当成必须时刻保持工作姿势的机器,太冰冷了。

法律护住了普通打工人的底线,也提醒所有人,你埋头工作的时候,别忘了一些基本权利,谁也不能随意剥夺。

对于这样用秒表盯人的公司,大伙怎么看,聊聊你的经历和想法吧。

信息来源:红星新闻

评论列表

用户10xxx66
用户10xxx66 3
2026-08-09 19:24
这个公司够卑鄙无耻。
用户10xxx66
用户10xxx66 3
2026-08-09 19:24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