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事件,大約的情況是,一名城管在工作時,被两個攤主毆打了,攤主是違法。那名城管人員被毆打後另外两名城管人員加入,把原來打人的攤主毆打。三名城管人員被刑拘。有人會覺,攤主打人,為什麼不拘呢?我個人估計,可能是动手教輕,不足以刑拘,也可能是受傷覺重,正在治療。有一點希望大家清楚的。執法人員,城管算是執法人員吧,我不質疑他被襲擊的,而是視頻看到的,是三名疑似城管人員在對方已被控制,制服,沒再施襲的情況下被打,按住打,最少两名人員還隨手就拿東西打㧜人。是什麼,防衛過當?不,這絶對是濫用私刑。你沒器械去執法,不是隨手拿東西去㧜人的理由,去問你單位。對方曾經打過你,也不能在已被控制時再施以毆打。穿上制服執行職務,就已經不代表你自已。。。武汉通报天桥打人事件武汉3名城管协管员殴打摊主被刑拘諸葛臥龍反忽小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