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7日,云南大理巍山,一年一度的火把节。一个叫年女士的姑娘,穿着旗袍,精心打扮,想好好感受一下当地的民俗风情。她没招谁没惹谁,就在人群里安安静静看篝火。结果一群男的围过来,趁她完全没防备,往她脸上、胳膊上、腿上狂撒松香。松香是助燃的,沾火就着,火苗子“噌”一下蹿起来,比人还高。年女士的脸、手臂、小腿全被烧伤,头发烧焦了。那群人撒完之后,站在旁边笑得很大声。
我看了这个事,心里堵得慌。这不是什么民俗,这就是欺负人,这就是犯罪。一个姑娘家,大老远跑去体验你的节日,换来的是一群男的围上来往脸上撒火粉,撒完了还在那笑。这跟祈福没半点关系,纯属带着主观恶意的危险行为。
当地的传统是,撒松香往脚下撒,火苗贴着地面燎过,寓意烧走霉运。现场广播一直在喊“不要超过人的脚踝”。可这群人偏偏往人脸上、胳膊上、裸露的皮肤上招呼。
松香粉末遇明火瞬间爆燃,高温粉末附着皮肤持续发热,烧伤几乎不可避免。他们不知道会烧伤人吗?他们知道。
他们就是要看人被烧得跳脚、痛苦哀嚎的样子,然后站在旁边哈哈大笑。这不叫玩闹,这叫施暴。
事后文旅部门道歉了,说当晚接待了七八万游客,管理不周,可能导致一些没有边界感的行为冒犯游客。道歉当然应该,但我觉得远远不够。
数万人聚集的场合,易燃品随便带进去,恶意滋事没人管,管理就停留在广播喊话层面。广播喊一万遍“不要超过脚踝”,一群男的该往脸上撒还是往脸上撒。安保人员呢?巡查呢?现场管控呢?哪个环节真正到位了?
我更在意的是,这群人后来怎么样了?年女士说希望相关部门加强安保。可这事不是加强安保就能翻篇的。这是故意伤害,这是当众施暴。
如果只是道个歉、说句“管理不周”就完了,那以后谁还敢去?谁还敢穿得好看点去参加民俗活动?谁还敢独自一人去感受所谓的风情?我告诉你,没人敢了。因为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围上来一群男的,往你脸上撒火粉,然后站在旁边笑。
有人说这是民俗,撒松香是传统。我承认撒松香是传统,但传统有传统的规矩。传统是往地上撒,不是往人脸上撒。传统是祈福,不是施暴。
拿传统当挡箭牌去伤害别人,这是对传统最大的亵渎。那群男的心里不清楚吗?他们清楚得很。他们就是挑独身的、穿旗袍的、好欺负的下手。这跟民俗没半毛钱关系,这就是欺软怕硬,这就是恶。
我注意到年女士说,“有非常明显的恶意”。她用了“恶意”这个词。一个受害者,在那种情况下,还能清晰地判断出对方是恶意还是无意,说明什么?说明那群人的恶意已经明显到不需要任何解释。
撒完之后笑得很大声,这个细节比烧伤本身还让人心寒。烧伤可以治,但这种被当众羞辱、被恶意围猎的心理创伤,怎么治?
我还得说一句,这也不是孤立事件。之前泼水节年年出事,有人借泼水之名撕扯女性雨衣,有人用高压水枪射伤女游客眼睛。传统节日好像正变成某些人恶意宣泄的借口,祈福变成施暴,热闹沦为闹剧。
火把节这次,本质上是一回事。一群人以节日为掩护,以人多势众为依仗,对落单的、看起来“好欺负”的人实施暴力,然后嘻嘻哈哈全身而退。
我支持严惩。必须严惩。文旅道歉是第一步,公安必须跟上。这群人的行为已经涉嫌故意伤害,不能一句“不文明”就糊弄过去。该警告的警告,该罚款的罚款,该拘留的拘留。
同时,以后的民俗活动,易燃品不能随便带进去,安保力量必须配足,巡查必须到位。不能让守法的人提心吊胆,让违法的人逍遥法外。
说到底,民俗传承从不等于野蛮放纵。节日狂欢必须守住安全与道德底线。一个正常的社会,不能让一个穿旗袍的姑娘在公共场合被一群男的围起来往脸上撒火粉,然后什么事都没有。如果连这点安全感都给不了,那再热闹的节日、再盛大的民俗,又有什么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