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账号网页链接 uid5873484899 恶意转载本人微博进行人身攻击、煽动网络暴力的严正举报
一、违规事实
账号持续转载本人发布的微博内容,并在转载过程中添加点评,对本人进行公开的辱骂与人身攻击。其评论区中,大量用户在其煽动下跟风附和,发布侮辱性言论,对本人实施群体性网络暴力。转载行为本身即意味着对该条内容的二次传播与立场背书, 通过转载本人微博并附加侮辱性点评,将本人置于公开的舆论攻击场中,任由评论区用户围攻谩骂。
二、违反《微博社区公约》及相关规定1. 违反“侮辱谩骂”规定。 《微博举报细则》明确规定,“侮辱谩骂”指“事实简单清楚的侮辱、谩骂情形,主要表现为以侮辱性言论伤害他人,肆意辱骂、诅咒,用语言贬损或攻击他人”。在转载本人微博时附加的点评内容,以及其评论区中大量附和性言论,均构成对本人的人格贬损与侮辱攻击。2. 违反“侵害他人人身权益”规定。 《微博社区公约》明确要求,“用户应尊重他人名誉权,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及其评论区用户的行为已严重侵害本人的名誉权。3. 违反“宣扬仇恨”相关规定。 根据《微博社区公约》,平台禁止“组织、煽动、引导不特定多数用户对个体或群体的歧视、诽谤、侮辱、仇恨”。通过转载本人微博并附加侮辱性点评,实质上是利用自身账号影响力,组织、煽动不特定多数用户对本人进行集中攻击与侮辱。4. 违反“干扰社区秩序”规定。 平台明确禁止“创建或主持热点事件中明显带节奏、引发对立的话题(断章取义、夸张其词、引导攻击、煽动对立等)”。通过转载点评的方式,断章取义、引导攻击,严重扰乱社区秩序。
三、问题性质与影响
的行为已超出一般意义上的用户争论范畴,其性质及影响涉及以下层面:
(一)对用户个人权益的持续性侵害。 通过转载本人微博并附加侮辱性点评,将本人置于公开的舆论攻击场中,任由评论区用户围攻谩骂,已对本人造成严重的精神困扰与名誉损害。
(二)对平台规则的公然挑衅。 以转载为名行人身攻击之实,利用转载功能将侮辱性内容二次传播,是对平台规则的规避与滥用。
(三)对网络戾气的推波助澜。 当前“清朗”系列专项行动持续聚焦整治网络暴力、挑动群体对立等突出问题。在专项行动期间公然实施人身攻击、煽动网暴,属于顶风违规。
四、诉求
1. 核查转载本人微博并进行人身攻击的全部违规内容;2. 依据《微博社区公约》及相关规定,对予以禁言或封禁等从严处理;3. 清理发布的全部违规转载内容及评论区侮辱性言论;4. 对评论区中积极参与人身攻击的违规用户一并予以处理;微博是公共平台,不是任何人实施网络暴力的工具。转载不是挡箭牌,点评不是免罪符。请平台明辨是非、从严从快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