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获刑后再上诉!留学生涉嫌偷拍韩军基地及美航母,辩称“一般利敌罪”适用不当海外新鲜事
一名外国留学生因涉嫌使用无人机非法拍摄韩国军事设施,以及停泊在釜山的美国海军航母等舰艇,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案件进入二审后,其辩护律师继续对相关罪名的法律适用提出异议,认为“一般利敌罪”的指控存在法律适用错误。
据韩联社报道,韩国釜山地方法院刑事第5庭今年6月以涉嫌“一般利敌罪”及违反《军事基地及军事设施保护法》为由,判处该留学生A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同案被告B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法院认为,两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拍摄韩国军事设施,相关行为对韩国军事利益构成严重威胁。
13日,釜山高等法院刑事第1庭开庭审理该案二审。由于检方和被告A某均提出上诉,案件正式进入上诉程序。
一审获刑1年6个月的A某主张,法院在适用“一般利敌罪”时存在法律适用错误,同时认为原判量刑过重。
A某的辩护律师表示,调查过程中曾出现一种说法,即无人机拍摄的影像会自动上传至某国无人机制造商的服务器,该国公安或政府部门因此可以轻易获取相关数据。但律师称,事实并非如此,并表示将提交更多技术证据予以证明。
辩护律师还指出,韩国涉及“一般利敌罪”的相关判例非常有限,法律界和学术界对此仍存在争议,因此希望法院允许其进一步提交相关论据和证据。
A某一方还申请对相关地点进行现场勘验,希望核实拍摄韩国海军基地时的具体位置、周边环境等情况。不过,法院驳回了这一申请。
法院表示,一审期间已经针对相同内容进行过现场勘验,并认为无需再次勘验,也可以确认韩国海军作战司令部基地属于可以从外部观察或拍摄的区域。
同案被告B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与A某不同,B某没有对相关指控提出异议,并请求维持一审判决。
B某表示,自己在韩国和他国均无犯罪记录,目前正在接受社区服务。他还称,如果判决最终生效,自己很可能被强制遣返,届时还需要在韩国处理相关事务,因此请求法院驳回检方上诉,维持原判。
据检方指控,A某和B某涉嫌在2023年3月至2024年6月期间,使用他国制造的无人机和手机,未经许可先后9次拍摄韩国海军作战司令部以及到访韩国参加联合行动的美国海军航母。
2024年6月25日,时任韩国总统尹锡悦登上停靠釜山的“西奥多·罗斯福”号航母访问期间,两人还被指使用无人机拍摄该航母及相关军事设施。
目前,该案二审仍在审理之中。
图:美国海军“西奥多·罗斯福”号航母停泊在韩国釜山资料图片 © 路透社图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