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曾叫嚣称:当初签 署日本投降书的是“中华民国”,而不是现如今的中国!按日本这说法,“当年的政权和现在不一样,主权就不算数”,那它自己先该慌了!
说白了,日本这帮人拿“当年签投降书的是中华民国,不是现在的中国”来扯皮,纯粹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在那儿玩小孩子过家家的把戏。
真要按他们这套歪理来算账,日本自己估计得先把自己给绕晕了,毕竟他们那边换首相跟咱们换季换衣服一样勤快,照这么说,他们是不是每一届新政府上台,都能把上一届签的条约全给撕了?那这国际秩序还不乱成一锅粥了。
很多人一听这话容易被绕进去,觉得“哎,国号确实不一样了啊”,其实你把“国家”和“当家做主的班子”分开看就全懂了。国家就好比一个大家庭,不管中间换了多少个当家的家长,这个家的底子一直都在。
1945年在密苏里号上坐那儿签字的,是当时中国那一届管事的政府,但日本投降的对象是“中国”这个国家,不是那几个签字的官员。
就好比你家借了钱,不管后来你爸退休了你哥接班,债主上门讨债,你总不能厚着脸皮说“当年借条上签名的是我爸,现在管钱的是我哥,这账我们家不认”吧?这要是放在国际社会,谁还敢跟你打交道?
日本这套把戏最搞笑的地方在于,它自己才是最该心虚的那个,我感觉日本战后这几十年,内阁换了一茬又一茬,首相都快数不过来了。
如果“签字的班子下台了,条约就不算数”,那日本自己接受的《波茨坦公告》,还有后来1972年跟咱们签的《中日联合声明》,里面白纸黑字写着“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这些是不是统统可以作废?
今天这个首相不爽了,明天那个议员跳出来闹事,说当年签声明的是田中角荣不是我,我不认,那这国家信誉岂不是成了笑话?国际法里有个最基本的规矩,叫政府继承,同一个国家换了管事的,旧政府签的条约新政府必须接着,这是现代社会能和平相处的底线。
再说到台湾问题,日本这帮人就更露馅了,他们故意抠字眼,死盯着当年签字落款是“中华民国”,就想暗示台湾的归属还有争议,可《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写得明明白白,日本从中国窃取的所有领土都要归还“中国”。
注意,这里说的是还给“中国”这个国家,不是还给当时的“中华民国政府”,1943年开会的时候,中国执政的是民国政府,文件上自然落它的名,但这就像你家里1945年的户主叫张三,2025年的户主叫李四,家还是那个家,地还是那块地,总不能因为户主改名了,家里的祖产就变成别人的了吧?
日本不去看这些核心的历史铁证,偏偏去抱一个当年把中国排除在外、中苏都没签字的“旧金山和约”大腿,说白了就是不想老老实实承认自己战败,想借着“台湾归属有争议”这种歪理,给以后插手台海事务留个话柄。
我觉得这事儿就像村里那种赖账的泼皮无赖,正面的欠条赖不掉,就盯着“咦,你这张借条用的纸怎么跟今天的信纸不一样,所以这账不对”,大家听听乐就行了,真要拿到台面上讲道理,这些小动作根本经不起推敲。
以上纯粹是我个人的一点看法,历史文件就摆在那儿,谁再怎么抠字眼也改变不了事实。你觉得要是日本这套“换政府就等于换国家”的歪理真能成立,他们自己最先该撕毁的是哪份条约?欢迎在评论区里聊聊你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