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女子嫁非洲籍丈夫,丈夫多次出轨,实在过不下去,女方选择起诉。当时,她的诉求很明确,自己是受害方,希望男方净身出户,另外再赔十万块的精神损失费。男方开出条件:给20万,否则不同意离婚。
经武汉市人民法院调解,房子归女方,但女方需向男方支付17万元,
其实这笔钱不是给出轨方的赔偿,而是双方调解协商的房产补偿款。房子是女方婚前买的,但婚后两个人一起还过房贷,房子也有增值,按照法律,这部分属于婚内共同收益,男方享有对应的份额。
女方着急尽快结束这段糟糕的婚姻,不想长期耗在打官司里,就同意支付17万了结财产纠纷,换取顺利离婚。
出轨属于过错,可以索要精神赔偿,但不能直接剥夺对方婚内投入财产的权益。这件事也给大家提个醒,结婚之前要理清资产,遇到婚姻背叛,一定要保存好证据,理性规划再做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