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吓自己!浙江杭州,28岁小伙和小娇妻温存时,突然状态拉垮,没几下就力不从心,草草收场。突如其来的翻车让他特别沮丧,思来想去,他觉得跟不久前做的核磁共振检查有关系。当时他没摘皮带,金属扣在机器里震动发热,他严重怀疑,自己的身体被机器震坏了。对此,他找到医生讨要说法,医生坦言∶核磁没辐射,更不会伤害生殖器官,纯属自己吓自己!
28岁小伙年轻力壮,晚上,他准备和小娇妻好好温存一番。
谁知,刚开始没多久,他明显感觉状态很差,完全力不从心,没坚持几下,就直接缴械投降。
突如其来的崩盘,妻子满脸失望,而小伙自己更是慌张又沮丧。
他才二十八,身体一直壮得很,从来没有出现过这种情况,为什么会突然这样?
他彻夜未眠,反复回想自己近期的作息、饮食,都很正常,思来想去,他突然想起了那次核磁共振检查。
原来,不久前小伙身体不舒服,去医院做了一次胸椎核磁共振检查。
做检查的时候他粗心大意,没有摘掉身上的皮带,皮带扣是金属材质,在核磁强磁场里出现震动、微微发热的情况。
当时他也没太当回事,谁知,紧接着自己就出现了这种力不从心的状况。
再加上,他听别人说核磁共振有辐射,会伤身体,影响生理机能。
他越想越觉得,就是当时机器磁场太强,把自己的身体给震坏了。
为了解开疑惑,查明真相,他专门咨询了专业医生。
医生听完哭笑不得,给出了专业解释∶核磁共振根本没有电离辐射,不会损伤人体细胞,更不会伤害生殖器官、破坏精子DNA,完全不会影响夫妻生活。
当时只有体外的金属皮带扣,在磁场作用下产生了震动发热,根本伤不到人体内部。
小伙所有的身体不适、功能退步,完全是心理压力太大、自我暗示太强,纯属自己吓自己,身体本事没任何问题。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医院的核磁检查操作没有违规,男子生理状态变差,只是心理暗示带来的主观感受,不存在仪器造成的器质性损伤。
就算男子去找医院讨要说法,拿不出身体受损和检查存在因果关系的鉴定报告,索赔要求得不到法律支持。
当然,医院也可以定期科普核磁的相关常识,减少患者不必要的猜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