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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未婚人设收2500万打赏,被榜一大哥等三人举报诈骗 魏莹被公诉了。2500

虚构未婚人设收2500万打赏,被榜一大哥等三人举报诈骗

魏莹被公诉了。2500万。三个已婚男人。一个近200万粉丝的女主播。

起诉书说她在平台虚构单身未婚人设,以建立恋爱暧昧关系为由,诱使三名已婚被害人刷高额虚拟礼物。家属那边说,她没主动编造假信息,打赏是自愿的,而且钱到手没那么多——平台抽成完,远低于2500万。

这事一出来,评论区吵翻了天。有人说女主播活该,骗人感情骗人钱;有人说榜一大哥活该,自己管不住手现在翻脸不认人。

可仔细扒一扒细节,你会发现这案子真正让人不舒服的地方,不是谁对谁错这么简单。

先说女主播。

魏莹2019年4月开始直播,那时候已婚已育,夫妻感情不好。2020年底才离的婚。她在直播间没说自己是已婚已育,这事儿确实不地道。

可她妈邵女士说了一句话,我觉得有道理——“娱乐主播主要靠颜值和才艺,婚育状况不是必须披露的”。

直播这个行当,主播卖的是才艺、是陪伴感、是情绪价值。你会在直播间问一个男主播“你结婚了吗”再决定刷不刷礼物吗?不会。

但问题是,魏莹对高额打赏的粉丝会私信致谢,加微信。这一步,性质就变了。从公开直播间的才艺表演,变成了私域里的私人关系。私信里聊什么、怎么聊,才是判断她有没有“虚构人设骗取财物”的关键。

目前公开的信息里,家属说聊天记录显示魏莹一直在拒绝邢某彬,说“他们没可能,让他少刷点”。邢某彬自己跟堂嫂聊天时也承认,“她一直提醒我不可能啥的”,堂嫂追问“就是说你一厢情愿咯”,他回答“有点吧”。

如果这些聊天记录是真的,那女主播至少在私聊里没给过错误期待。

再说榜一大哥。

邢某彬,已婚。2019年10月开始看魏莹直播,频繁高额打赏。2020年10月他知道魏莹已婚已育了,依然继续打赏。

知道人家有老公有孩子,还继续刷钱。图什么?

2020年11月,魏莹打算重新做娱乐主播,邢某彬态度变了。他说要告诈骗,想让魏莹答应和他交往。他堂嫂转述说魏莹“不太愿意和你超过男女之情,她说不想插足到你的家庭”,邢某彬的回应是:“那就坐牢喽,现在是她要进去坐20年,她都不愿意陪一年?是觉得我太好说话了吧”。

陪一年。坐20年。这两个选项放在一起,你品品。

一个已婚男人,花2500万打赏一个女主播,被拒绝后说“不陪我就让你坐牢”。这跟拿钱买人有什么区别?感情是充值就能到账的吗?

还有那两个一起举报的粉丝。

邢某彬联系了另外两个已婚男粉丝,一块儿去文昌市公安局报案。警方2022年9月立案。2023年3月魏莹被刑拘。

可家属说了一个细节——邢某彬在找关系立案。聊天记录里,他堂嫂说“我舅在给你找三个地方的关系,这边受理不了,就在另一个地方受理,海口、文昌、定安”。邢某彬回复:“多花点钱没关系,万一其中一个地方能立案”。

还有一个细节让人看了更不舒服。邢某彬和堂嫂聊天,堂嫂感叹“(魏莹)好有钱”,邢某彬直接说:“我可以敲诈她呀”。

这几个字,比2500万更刺眼。

立案之后的事更让人看不懂。

2023年3月28日,魏莹跟三个控告人签了谅解书。邢某彬要了1500万,另外两个分别要了200万和150万。谅解书写着“不付款即要求重新立案”。

签了谅解书,交了钱,就能不追究。这不就是拿刑事立案当筹码在谈价钱吗?

邵女士说了一个关键信息——魏莹从邢某彬打赏里实际只获利三百多万。平台抽成拿走了大头。真要退1500万,她拿什么退?

说回那个核心问题:这算不算诈骗?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让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

女主播没在直播间公开婚育状况,这算隐瞒。但三名打赏人都是已婚,他们刷礼物是因为“以为女主播未婚”吗?还是因为喜欢这个主播、想在直播间有面子、想获得特殊关注?或者——就像邢某彬自己说的——想用钱换点别的东西?

如果一个人打赏是因为喜欢主播的才艺和陪伴感,那主播结没结婚影响大吗?不大。

如果一个人打赏是冲着“追到她”去的,那主动权在他自己手里。明知道人家可能只是客气、可能只是职业需要,还一个劲儿往里砸钱,这账该算谁的?

可话说回来,女主播真的一点问题没有吗?

不见得。

她没公开婚育状况,这本身没什么。可她跟高额打赏的粉丝私信互动,还加了微信,这事儿就复杂了。私信里她到底说了什么、有没有给过暧昧暗示、有没有让人产生“有机会”的错觉,这些只有当事人和司法机关清楚。

但有一条线是清楚的——如果一个主播从头到尾都说清楚了“我只是在做直播,咱们就是主播和粉丝的关系,别多想”,那打赏的人再有想法,也是他自己的事。

如果主播含糊其辞、欲拒还迎、给人留想象空间,那就是在走钢丝。钢丝走久了,迟早要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