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和爷爷相继离世,十三岁女孩被亲妈以穷困为由弃养。
这时定居海外的大伯却突然回国起诉分房产,被全网痛骂 “吃绝户”。
可没人料到,这场千夫所指的冷血官司,竟是大伯为护住侄女遗产、堵死贪财母亲的觊觎,布下的一场顶级阳谋。
1
林筱七岁那年父母离异,母亲张春丽拎着行李箱走后,六年里只露过两次面。
她跟着开出租车的父亲林建军、退休工人爷爷林正邦长大,日子清苦却安稳。
变故来得猝不及防。
春天父亲出车突发心梗,人没送到医院就走了;爷爷受不住打击,两个月后查出肺癌晚期,撑了三个多月也撒手人寰。
十三岁的林筱成了孤身一人。
她哭着给母亲打电话求助,张春丽只哭穷,说自己房租都交不起,没能力养她,社区出面协调也没用。
没人想到更凉的还在后头。
爷爷头七刚过,定居海外二十年、连两场葬礼都没露面的大伯林建国,一纸诉状将亲侄女告上法庭,要求分割父亲和弟弟留下的两套房产。
消息传开,所有人都倒吸一口凉气——这是要回来吃绝户啊。
“老林家老大这是疯了?弟弟和老爹刚走,就回来抢侄女的房子?”
“人家在国外当大老板呢,还缺这点钱?我看就是坏,见不得弟弟家好。”
“可怜林筱那孩子,本来就够惨了,现在连个住的地方都要不保了。”
一时间,“大伯海外归来抢夺孤女房产” 的事,在附近传得沸沸扬扬。
有人把这事发到了网上,立刻引来一片骂声。网友们义愤填膺:
“这就是典型的吃绝户!欺负人家没男丁了!”
“十三岁的孩子,父母离异,父祖双亡,已经够惨了,亲大伯还要来啃一口,良心不会痛吗?”
“建议查查这个人,国外的钱指不定怎么来的,连亲侄女的救命钱都抢。”
舆论一边倒地站在林筱这边。
张春丽也在这时候 “及时” 出现了。
她拎着一兜水果,搬到了老房子里,每天给林筱做饭,对外一口一个 “我苦命的闺女”,逢人就抹眼泪,说自己就算砸锅卖铁,也要帮女儿保住房子。
街坊们都夸张春丽是个好妈妈,虽然穷,但有骨气。只有林筱知道,张春丽每天在家,除了打电话跟人商量怎么分房子,就是翻箱倒柜找房产证。
有天晚上,林筱起夜,听见张春丽在客厅打电话。
“你放心,房子只要保住了,肯定有你的好处…… 那死丫头懂什么,到时候还不是我说了算…… 两套房子怎么也值个几百万,够咱们下半辈子花了……”
林筱站在门后,浑身冰凉。
她忽然明白,妈妈这次回来,不是为了她,是为了房子。
2
开庭前一天,社区给林筱找了法律援助律师。
律师姓刘,是个很温柔的姐姐,跟林筱说:“别怕,从法律上讲,你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你大伯想全部拿走不可能。但他确实有继承权,因为你爷爷那部分遗产,他也有份。”
林筱低着头,小声问:“刘律师,我会没地方住吗?”
刘律师摸了摸她的头:“不会的,法院会考虑未成年人的居住保障。”
可林筱还是怕。她怕连这个装满了爸爸和爷爷回忆的房子,都留不住。
开庭那天,来了很多人。有街坊邻居,有媒体记者,还有不少闻讯赶来的网友。大家都想看看,这个 “黑心大伯” 到底长什么样。
林建国是一个人来的。没有律师,没有助理,就自己拿着一个文件袋,走进了法庭。
庭审一开始,局势就很明朗。
林建国的诉求很简单:两套房子,一套是父亲林正邦的单位房,也就是现在林筱住的五十平老房子;另一套是一百五十平的商品房,登记在林建军名下。
他认为,两套房子都属于父亲和弟弟的遗产,他作为林正邦的儿子,依法享有继承权。
刘律师反驳:“被告林筱系林建军的唯一子女,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
”林建军去世后,其遗产应由其女林筱及其父林正邦共同继承。“
”林正邦去世后,其继承的份额虽可由原告代位继承,但原告长期定居国外,未尽赡养义务,应当少分或不分。且被告尚未成年,无生活来源,应予以照顾。”
双方争执的焦点,除了继承份额,还有那套大房子的归属。
就在这时,林建国拿出了一叠证据。
银行转账记录、购房合同、付款凭证…… 厚厚一沓。
“这套一百五十平的房子,是 2015年我出资购买的。当时我弟弟林建军说想给林筱以后当婚房,我想着我就这么一个侄女,就出钱买了,登记在他名下。首付是我转的,每个月的房贷也是我在还。”
林建国的声音很平静,却像一颗炸弹,炸得全场哗然。
“你胡说!” 张春丽当场就急了。
“那是我老公买的!跟你有什么关系!你说是你买的就是你买的?”
林建国抬眼,目光扫过张春丽:“转账记录都在这里,每一笔都有迹可循。你跟林建军 2017 年离婚,离婚协议里写了,这套房子归林建军个人所有,你没份。”
张春丽脸一白,不说话了。
刘律师皱着眉翻看证据,确实,从首付到后续多年的房贷,都是从林建国的账户转出去的。
从法律上讲,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但出资部分可以主张债权。可林建国的意思很明确,他要的是产权份额。
庭审进行了两个多小时。休庭的时候,记者们围着林建国问问题。
“林先生,您明明很有钱,为什么非要跟侄女争这套房子?”
“您是不是早就计划好了,等弟弟和父亲去世就回来夺产?”
“您这样做,就不怕对不起死去的弟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