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男子凌晨两次上门,偷走6000元鞋又砸坏4000元鞋,警方已将其刑拘
刘女士住在杭州,门口装了可视门铃,那天夜里手机突然响了一下,她点开画面,发现一个陌生男子蹲在自家门前,手里正拿着她的鞋
屋里只有刘女士,她没敢开门,也没出声,只能隔着门盯着手机,男子坐在地上,把几双鞋挨个拿到鼻子边闻,来回挑过以后,拿起一双塞进裤衩,起身离开
那双鞋是刘女士在意大利买的,花了6000多元,她原以为男子拿到鞋后不会再来,谁知过了1天左右,门铃又在凌晨发来提醒,门外还是那张脸
男子照旧坐在门口,拿起鞋闻,这回没有偷走,而是抓起一双鞋往地上砸,砸完就走,刘女士一直待在门后,连大声喊人的胆量都没有
天亮以后,她才敢开门查看,那双鞋已经被砸坏了,买来时花了4000多元,一双被偷,一双被砸,损失超过1万元
钱还能想办法追回来,人住在屋里却不敢睡,这份害怕更难处理,谁也不知道一个半夜反复找上门的人,下一次会拿鞋,还是会伸手推门
男子是怎么进楼的?
物业查看情况后发现,他冒充快递员,从消防通道进入楼栋,经过部分区域时还会躲避,这些动作不是走错楼层,也不是认错了门,他对路线和门口位置有准备
在我看来,这件事不能只当成偷了两双鞋,男子连续2次深夜出现,还知道从哪里进、怎样避开注意,已经影响到住户的人身安全,物业查门禁时,不能只算丢了多少钱
门铃监控在这次事情里留下了画面,男子坐在哪里,碰了哪些鞋,怎么把鞋带走,都有迹可查,要是没有这段记录,刘女士只能面对空鞋柜和一双坏鞋,连来人长什么样都说不准
警方随后锁定28岁的王某,他是杭州本地人,没有固定工作,目前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按程序办理,是否存在其他行为,也要由警方继续查证
为什么偷鞋可能坐牢?
第一次拿走的鞋价值6000多元,若经过购买凭证和价格认定确认,已经达到盗窃罪数额较大的标准,按照刑法规定,可能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次砸坏的鞋价值4000多元,单看金额,一般没有达到故意毁坏财物罪常见的5000元起刑标准,不过没有达到刑事立案线,不等于砸了就算了,仍可能受到治安处罚,也要照价赔偿
两次行为怎样处理,还要看办案机关查明的事实,包括王某为什么返回、两次行为是否存在联系、鞋子的实际价值是多少,刑事拘留也不等于法院已经定罪,最后结果要以司法认定为准
我觉得,特殊癖好不能拿来替违法行为开脱,一个人的爱好只要越过别人家门,拿走别人的东西,砸坏别人的财物,还让住户不敢睡觉,就该为每一个动作承担后果
这件事还暴露了楼栋管理的问题,一个陌生人换个身份就能进入,再从消防通道摸到住户门口,门铃只能帮忙留下证据,门禁和夜间巡查才是前面那道防线
王某已经被刑拘,刘女士等的是鞋子损失得到处理,也是家门口能恢复安稳,6000元和4000元可以核价,连续两次深夜上门带来的害怕,也不该被一句特殊癖好轻轻带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