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讹人讹成功了?” 江苏,一82岁老人翻越护栏,闯入高速,最终被撞身亡,不出意料,6名子女向车主索赔,因车主被交警认定次责,可怜的车主只能赔偿。岂料,家属向车主索赔成功后,还是不肯罢休,转头又将高速管理方告上法庭,索赔13万余元。家属认为管理方防护有疏漏,管理方则拿出巡查台账、护栏警示标牌等证据。法院这样判了!
这事发生在2024年2月的沈海高速江苏灌云段,出事的老人姓李,当年82岁,本身还患有器质性精神障碍。
事发当天,老人不知怎么独自离开了家,一路走到高速边上,硬生生翻越了路边的隔离护栏与防护网,闯进了封闭的高速行车区域。
正常行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司机根本预判不到快车道里会突然出现行人,避让不及直接撞上,老人当场就没了性命,好好开着车平白无故遇上这种横祸,司机本人也受了不小的惊吓,还背上了次责的记录,本身就够倒霉的。
交警部门很快出具了事故认定书:行人违规闯入高速公路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老人承担主要责任;货车司机存在观察疏忽,承担次要责任。
后续走保险理赔流程,6名子女作为家属,也从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拿到了对应责任比例的赔偿。
按说一条人命的悲剧,到这里也算有了个明明白白的交代,无论是车主还是家属,都该慢慢回归正常生活了。
可谁都没料到,拿到赔偿的家属并没打算就此翻篇,转头就把负责这段高速管护的江苏某公路管理公司告上了法院,索赔各项损失加起来一共13万余元。
家属的说法是:老人能翻进高速,就说明路段的防护设施有疏漏,管理方没尽到安全管理的责任,就得赔钱。
消息传开,网上立马议论开了,很多人直呼看不懂,说这是赔完车主赔高速,逮着一个相关方就咬一口,摆明了是想多要一笔钱。
面对索赔,高速管理方也没退让,当庭拿出了完整的证据链:事发路段按照国家规范,设置了隔离护栏加防护网的双重物理屏障,沿线也按标准间距布设了禁止行人进入的安全警示标牌,物理阻隔和风险提示都做到了位;同时还有日常的巡查台账,证明管护人员一直按规定定期巡逻维护,设施完好、巡查到位,不存在任何失职。
说白了,高速不是没做防护,是做足了合规的防护,总不能为了防止有人硬翻,在路边修上几米高的城墙吧?真要按这个逻辑,那有人翻桥坠河,是不是还得告河道管理处栏杆不够高?
灌云县人民法院审理后,最终给出了一份干净利落的判决:驳回6名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高速管理方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法院的道理说得很通透。首先,高速公路是高度危险的封闭通行区域,法律明文禁止行人进入,管理方的安全保障义务是有边界的——只要按国家标准建好防护设施、设好警示标志、做好日常巡查,就算尽到了责任,法律从来没要求管理方必须做到 “绝对拦得住所有硬闯的人”。
无限放大管理者的义务,既不合理,也不现实,最后只会变成所有人都要为别人的违规行为买单。
更核心的一点是,这位82岁的老人本身患有精神障碍,6名子女作为近亲属,本来就负有妥善照看、管束规劝的监护义务,老人能独自出门、翻护栏闯高速,本质上是家属没看顾到位,这才是悲剧发生的根本原因。
自己没尽到责任,出了事反而怪防护栏 “不够难翻”,这个逻辑放到哪都站不住脚。判决下来之后,双方都没有提起上诉,这份结果也就正式生效了。
其实这案子能戳中这么多人的情绪,根本原因在于大家烦透了以往一些纠纷里 “死者为大”“谁闹谁有理” 的和稀泥套路。
明明是自己违规犯错,却总想着仗着伤亡结果找第三方兜底,好像只要闹一闹,总能拿到点补偿,也难怪网友会用上 “讹人” 的说法,很多人怕的不是赔偿,是明明自己没做错,却要为别人的过错背锅,最后落得个破财消灾的憋屈下场。
但这一次的判决,算是把权责边界划得明明白白。老人离世是令人惋惜的悲剧,家属的悲痛也能共情,但同情永远不能代替法律,情感也不该成为转嫁责任的借口。
法律要保护弱者,但不能无底线地偏袒;要体恤悲痛,但不能让恪尽职守的人平白受冤。不搞各打五十大板,不按谁惨谁有理来和稀泥,这样的判决才真的能让人信服。
往深了说,这样的判决也是在给所有人提个醒: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监护人更要为被监护人的安全担起责任。与其事后到处找别人的问题,不如事前多尽一份心。
毕竟真出了事,再多的赔偿,也换不回一条活生生的人命,更补不上一个家庭的缺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