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幂维权索赔20万
杨幂提起肖像权侵权诉讼,向侵权企业索赔共计20余万元,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再度引发大众对于艺人肖像权益保护的讨论。这场诉讼不只是艺人的个人维权,更是用司法手段划清商业使用肖像的法律边界。
根据民法典规定,未经本人许可,企业擅自使用他人肖像用于商业引流、产品宣传,已经构成肖像权侵权,需要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公众人物并不等同于放弃肖像权益,即便是公众人物,肖像也不能被随意拿来牟利。
索赔20万元,不单单是追求经济赔偿,重点在于惩戒恶意商用侵权行为。维权过程中,证据保全、公证取证都需要付出成本,赔偿金既包含经济损失,也涵盖合理维权开支。高额索赔的意义,是对市场上随意盗用艺人形象博流量的商家形成警示。
一直以来杨幂多次拿起法律武器应对各类侵权,坚持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而非仅靠一纸律师声明。这也给普通人做出示范,遭遇肖像、名誉被侵害时,留存证据、走司法途径,才是保护自身权益最有效的方式。网络与商业环境并非法外之地,任何商业使用他人形象,都应当取得合法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