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巴中市公安局发布一则《认领公告》为3999.577万元资金“找主人”,消息引起广泛关注。
《认领公告》显示,涉案银行账户为6228230689035653875;涉案账户资金人民币3999.577万元。上述资金的合法所有人,于6个月公告期限内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权属证明及相关材料,前往四川省巴中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申请认领。公告期满仍无人认领或无法提供合法依据的,上述资金及孳息将上缴国库,不再另行通知。
6228开头的账号是中国农业银行,这是国有大行。四千万资金的账号被冻结、公告寻找合法所有人,这里面的逻辑一般人看不懂。据说“涉案嫌疑人去了国外,警方将其银行账户内的资金查扣了”。 很多人觉得账户主人目前还未被定罪,只是犯罪嫌疑人,无需自证清白;银行也要遵守《银行法》保护储户资金安全,非储户本人持啥证件材料也不能领钱吧?
其实不用怀疑。 公安局能正式发布此公告必定是有缘由、有法律依据的。 公告开头即已写明该公告是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有关规定”作出的。 如果最终这笔巨款没有人认领,钱也是上缴国库,归全民所有的。
关注此事后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