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监理工程师如何减轻万一发生安全事故承担的监理责任?我们翻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等这些安全法规规范。
不难看出,如果施工单位不折不扣的执行上述文件及有关规定组织施工。还真出不了安全事故,即使出现伤亡事故也是偶然事故。然而,我们在项目上摸爬滚打多年的工程人都明白,全国没有一个项目能够实现全过程不折不扣的执行规范,也因此出现了中央安全督导组、各地住建系统只要去检查就会有问题,只是多少而已。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肯定又会出现“工程监理不到位”这一词汇。比如“无施工许可证施工、分包项目负责人长期不在场、临时用工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等”这些问题一旦出事故也要扣在监理头上,殊不知有哪个监理能做到这一点。因此说,总监理工程师只能说是做到最大程度的减轻监理责任!应该怎么做呢?
1、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组织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监理规划、各类监理细则必须有。同时不能流于形式。尤其是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按照《危大工程严重缺陷责任清单》的要求进行审核。
2、安全监理工程师每天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见证、验收等工作。危大工程巡视检查记录、防高坠一日三检记录、周联合检查记录、安全监理日志、安全旁站记录、各类验收记录并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
3、安全监理通知单到底怎么发?有的项目一天一张,同样的问题天天发。结果出事故以后,拿出监理通知单不但一点也没管用,相反又加重了对监理人的处罚。因为你的问题已经长期存在,长期不解决,你早就应该报告才对。因此,笔者认为监理通知单应该要有,但只要下了就必须落实整改闭合。凡是现场可以解决的问题就必须动态清零才是唯一保护自己的有效屏障。
4、现场的安全质量问题应当以找总包单位沟通解决为主,一般问题安全监理工程师直接找安全员解决,安全监理有困难时或者重大事故隐患,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及时找到项目经理落实解决。总之以沟通为主,以管制为辅。换句话说,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要实施刚柔并济,以最终解决问题为出发点。
5、上面根本解决不了的问题该怎么办呢?笔者认为应该有个管理痕迹。究竟管不管用只能看运气了。
6、项目监理团队必须形成合力,总监、安全监理工程师和资料员必须在工作上必须相互支持与配合。将施工现场、施工资料、监理资料形成一个统一的逻辑关系。
综上所述,如果我们以上都做到了,结果运气不太好,还是出了事故,也只能交给天意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