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夫妻结婚14年,妻子提出离婚,丈夫起诉对方要求补偿抚养继子费用。法院:那是你应尽的法定义务!
起因是男方和女方都是二婚,结婚后,俩人没有生育孩子,女方带一儿子过来一起生活,还把儿子改为男方的姓氏。俩人一直抚养这个孩子到成年。
俩人刚结婚的时候,彼此还有新鲜感,都没有计较太多,夫妻感情还行。随着在一起生活越来越久,俩人因为经济负担、子女问题等逐渐就没了感情。结婚14年,2025年4月1日,女方提起离婚诉讼,被法院驳回。结果俩人感情仍旧没有改善恢复,二人还是处于长期分居状态。2026年6月1日,女方再次提起诉讼,男方说同意,但是想要补偿婚姻14年,自己在继子抚养上支出的费用。
这个要求被法院驳回,理由是婚姻存续期间,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继父母的法定义务。
有人表示质疑:那继父以后可以要求继子赡养吗?
有法律人士解答:继父母和继子形成事实上的抚养教育关系,以后可要求继子女履行赡养义务,该权利并不会因婚姻解除而消灭。
很多人看完会觉得不平衡,付出十四年悉心照料,分开却拿不到任何补偿。法律讲究权责对等,既然继父当年自愿承担起抚养责任,待到自己年老、缺乏劳动能力时,也有权要求已经成年的继子履行赡养义务。
权利和义务相辅相成,不能只想着索取回报,却不愿承担责任。再婚组建家庭本就是一场双向奔赴,付出之前,也要提前看清其中的法律与人情边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