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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短剧“偷”我脸, 如何证明“我是我”

我的脸被“偷走了”。近日,多人反映,自己被人用AI“偷”走脸。这是怎么回事?有网友反映,自己在网上发了几张个人的生活照,

我的脸被“偷走了”。近日,多人反映,自己被人用AI“偷”走脸。这是怎么回事?

有网友反映,自己在网上发了几张个人的生活照,随后就发现一部热播的微短剧里出现的面目可憎、道德败坏的“反派”形象,跟自己的长相高度相似。这名网友认为,自己的照片被别有用心的人拿去AI换脸了。

汉服妆造师白先生也表示,“我的脸被‘偷’了,还被丑化成贪财好色的人,在AI短剧《桃花簪》中反复出现。”

模特七海也发现,在《桃花簪》中自己被塑造成大反派“何掌柜”,满脸麻子、殴打他人、虐待动物。

以上三个案例只是举例。在AI时代,AI短剧将会持续存在,而AI“偷脸”现象还可能继续上演。

这意味着,经常在网上晒照片、晒视频的你我,都有可能被“偷脸”、被丑化,个人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被侵害。

但如果你想维权,恐怕不容易,因为你想证明“剧中我是我”有难度。

原因是,经过AI生成处理后,短剧中的你与照片中的你,或许会有细微区别,侵权方会狡辩称,只是“长得相似”,长得像不等于同一个人。

那么,你将面临举证难。即便你能搜集到足够证明“我是我”的证据,司法鉴定结果也是未知数。

即便司法认定,短剧真“偷”了你的脸,侵权方也可能将责任推给AI工具,以减轻自己的责任。

那么,普通人也就是素人,面对这类侵权,该如何证明“我是我”呢?

我的建议是,尽可能收集足够多的侵权证据,包括你发在网上的截图、链接,以及短剧中涉及你的截图、链接、浏览量等,对两者相似部分,例如脸型、表情、妆容、配饰、衣服等要素进行逐一对比和标注。

同时,要清晰列出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是《民法典》相关条款。

此外,我还想谈几点个人看法:

其一,AI生成实为AI复制、搬运。当前AI生成技术很初级,有待提升技术水平和伦理规范水平。

其二,网传“短剧投200万赚7000万”,可见短剧很暴利,但制片方利用AI“造剧”,得守好边界。

其三,短剧播出平台要加强审核,最好与其他平台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以便快速识别、判断是否侵权。

另外,对短剧或AI短剧,监管规则还应该细化,仅要求标注AI标识是不够的,还应该要求遵守法规、禁止侵权。

屏幕前的你,如果你的脸也被“偷”,或者你对AI短剧“偷脸”有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顺便介绍一下,我是长期关注热点、关注消费的媒体人、策划人。

如果企业遭遇经营困难,可以私信我,我尽力提供智力和资源支持。

如果消费者合法权益遭遇侵害,也可以私信我,我愿助你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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