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曾拿烟头烫同学、扇耳光的赴美女留学生翟云瑶,在法庭上咆哮:“能不能快点判决,我马上就要过生日了,要是耽误了我的生日宴,你们负责吗?”但在听到审判结果之后,吓得泣不成声。
翟云瑶起初并没有意识到,自己面对的不是一次可以花钱摆平的校园纠纷,而是绑架、伤害等重罪指控。仅“折磨罪”一项,在加利福尼亚州就可能带来终身监禁。
事情发生在美国洛杉矶县罗兰冈。这里聚集着不少华人家庭,也有许多独自在美国读书的中国学生。父母留在国内,孩子住在寄宿家庭,平日不缺生活费,却缺少真正有效的约束。
2015年3月28日,翟云瑶与男友张鑫磊对一名16岁女生实施殴打。两天以后,几名涉案人员又把另一名18岁女生约到罗兰冈一家冰淇淋店。
这次冲突的起因,涉及留学生之间的感情和私人矛盾。原本只是年轻人之间的纠纷,到了翟云瑶等人手中,却演变成持续数小时的围殴和羞辱。
受害女生被强行带上汽车,随后被带到附近一处公园。几名施暴者将她的衣服扒掉,对她拳打脚踢,还用高跟鞋踹她。
受害人后来在法庭上作证,自己遭到反复扇耳光,身体被烟头烫伤。有人剪掉她的头发,逼她把头发吃下去,还拍摄了羞辱性照片。
整个过程持续约5个小时。施暴者并非一时失控,而是在受害人已经无法反抗的情况下,继续实施伤害。正因如此,检方没有把它当作普通打架处理。
3月31日,受害人报警后,翟云瑶与张鑫磊被捕。法官分别为两人设置了300万美元保释金。随后,更多涉案人员进入调查范围。
案件最终涉及十余名嫌疑人,其中部分人逃离美国。三名已经成年的主要被告翟云瑶、张鑫磊和杨玉涵,被按照成年人刑事案件处理。
最初,三人对绑架、折磨和伤害等指控均表示不认罪。辩护律师曾提出,他们年龄较小,对行为后果认识不足,希望通过心理评估和认罪协商减轻处罚。
可庭审中的证言和证据,对他们十分不利。受害人详细讲述了被强行带走、脱衣、殴打和灼伤的经过。审理此案的法官甚至把案件与小说《蝇王》相比,认为这是一群缺少约束的年轻人制造出的残酷暴行。
此时,几名被告才真正明白,美国法院不会把这件事当作学生之间的“小打小闹”。道歉、赔钱或者双方家长私下和解,都无法直接终止公诉程序。
更荒唐的是,一名被告的父亲还试图通过金钱影响证人,希望让案件得到“解决”。这种做法不仅没能救出孩子,反而使自己因涉嫌贿赂证人被捕。
随着审判推进,三名主要被告选择接受认罪协议。2016年1月,她们对绑架以及可能造成严重身体伤害的袭击罪表示不抗辩,检方则撤销折磨罪等部分指控。
这份协议已经为她们避开了最坏结果。倘若折磨罪成立,等待她们的可能不只是十几年监禁,而是最高可至终身监禁的严厉处罚。
2016年2月17日,洛杉矶县高等法院正式宣判。翟云瑶因在两起案件中的参与程度较深,被判处13年州监狱刑期;杨玉涵被判10年,张鑫磊被判6年。
三人服刑结束后,还将被驱逐出美国。
直到刑期真正落下,几名被告才失去先前的镇定。翟云瑶通过律师宣读道歉信,承认自己到美国后感到孤独和迷失,也希望受害人不要一生带着她造成的伤痛。
受害女生最终表示愿意原谅几名被告。可原谅并不代表伤害消失,更不意味着刑事责任可以一笔勾销。她受到的身体创伤能够逐渐愈合,那5个小时留下的恐惧,却可能伴随很长时间。
至于“催促法官判决,担心耽误生日宴”这段说法,后来在中文网络上广泛流传,但现有可靠庭审报道并没有留下对应记录。案件本身已经足够严重,没有必要再用未经证实的台词增加戏剧性。
在我看来,这起案件最刺眼的地方,不是几个年轻人不懂美国法律,而是她们在动手时根本没有把受害人当成与自己平等的人。
如果只是不了解量刑标准,不可能解释为何有人在受害者倒地后继续殴打,也无法解释剪头发、拍照和烟头灼伤。真正的问题,是长期缺少边界感,又习惯用金钱、人数和强势地位压住别人。
有些家长把孩子送出国,准备了学费、汽车和生活费,便以为教育任务已经完成。孩子人在海外,父母隔着时差,只能从电话里听见报喜,很难知道他们结交了什么人,又怎样处理矛盾。
钱能解决生活条件,却替代不了规则教育。未成年人如果从未真正理解别人的尊严,也不知道行为必须承担后果,突然获得大量自由,反而可能把性格中的任性放大。
这起案件还有一层容易被忽略。翟云瑶等人不是因为身在美国才受到重罚,而是她们的行为本身已经越过了普通校园冲突的界线。绑架、限制自由和长时间施暴,无论发生在哪里,都不该被轻描淡写。
法庭真正给她上的最后一课,是任何人的生日、家庭和前途,都不能成为逃避责任的理由。一个人可以在被判刑时哭泣,但法律首先要看的是,她曾经让别人承受过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