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该!”8月20日广州,顾客到餐馆就餐,明知是保护野生动物仍主动点餐食用,要吃水蛇粥。
服务员说现在没有,可以做眼镜蛇,顾客同意了,吃完三天后就举报商家违法经营了。结果市监局不仅处罚了商家,还把顾客一起罚了,顾客不服,告到法院也没赢!网友:举报用得着吃?
以往多数同类事件中,提供违法线索的群众大多得到认可与奖励,极少面临同步追责。
此案通过完整的行政核查与司法审判,确立了一条清晰准则:维权取证绝不能凌驾于法律红线之上。
在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全面落地的背景下,任何主体都不存在“为了正义可以临时违法”的特殊权限。
餐饮行业违规售卖野味,是各地市场监管常态化打击的重点违法行为。
很多隐蔽的野味交易依托小店私下经营,依靠日常巡查难以全面覆盖,高度依赖社会群众监督。
合法的群众举报,是补齐基层监管盲区、规范餐饮市场的重要辅助手段。
但监督权利的行使,有着严格的法定边界,所有取证行为必须在合规框架内完成。
广州本次事件的特殊之处,在于举报线索的获取方式本身存在违法属性。
涉事男子提前准备拍摄设备,专程前往餐饮门店针对性咨询蛇类菜品。
在明确知晓店家提供的是眼镜蛇这类保护级野生动物后,依旧自愿点餐并完成食用。
整个消费过程不存在欺骗、胁迫、不知情等免责情形,全程主观行为主动且明确。
男子并未在消费当场及时报备线索、制止违规经营行为,而是间隔数日后才提交举报材料。
同时向监管部门提出退费诉求,试图通过举报行为抵消自身消费违法带来的后果。
市场监管部门在核查门店经营违规问题的同时,严格依规梳理消费者行为合法性。
经核查确认,涉事门店擅自加工、售卖保护野生动物,违反野生动物保护及餐饮经营管理条例。
监管部门依法对门店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清理违规经营项目,落实食材合规管理制度。
与此同时,执法部门依据查实的消费记录、视频证据,认定男子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违法属实。
野生动物保护法规约束所有社会公民,食用保护动物的行为独立构成违法,与举报动机无关。
个人后续的举报立功行为,可以作为社会正向表现,不能抵扣已经成立的违法事实。
基于完整事实依据,监管部门在处罚商家的同时,对涉事男子同步作出行政处罚。
处罚落地后,男子不认可处理结果,先后发起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试图撤销个人处罚。
法律评判行为对错,只依据客观行为事实,不依据个人主观目的与后续公益效果。
多级审理机构最终统一裁判结果,驳回男子全部诉求,维持原有行政处罚决定。
该案的判决结果,有效纠正了部分民众“目的正义即可忽略程序违法”的错误认知。
现实中不少人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只要最终结果利于社会治理,过程瑕疵可以被包容。
这种投机心态容易催生各类变相违法取证行为,破坏统一、严肃的法治秩序。
对餐饮行业而言,此案具备极强的长效警示作用,野味经营始终是不可触碰的经营红线。
部分商家抱有侥幸心理,私下承接野味订单,试图依靠隐蔽经营规避监管巡查。
此类行为不仅破坏生态保护体系,也会让门店长期处于违法经营的风险之中。
餐饮从业者主动抵制野味交易、严格审核食材来源,是守住经营底线的基本要求。
目前涉事餐饮门店已完成全方位整改,彻底杜绝野味及违规食材流入后厨。
门店建立常态化食材溯源、台账登记与自查机制,严格遵守食品安全和生态保护相关规定。
涉事男子已全部履行完毕行政处罚内容,彻底终止所有申诉维权程序。
经历此次事件后,其原本存在的维权投机、法律侥幸心态彻底纠正,法治认知更加端正。
这起双向处罚案例,清晰告知社会公众,守法是一切维权和监督行为的前置条件。
坚守程序合法、杜绝侥幸投机,敬畏法律边界,才是参与社会监督的正确方式。
信源:深圳新闻网 2026/08/20——顾客吃眼镜蛇反手举报店家卖野味双双被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