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阿姨用假黄金骗小伙发生关系百余次?
昆山一名 50 岁阿姨追求年轻男子,送出一条声称价值 7 万元的金项链,男子收下礼物后二人确立恋爱关系,一个多月发生百余次性关系,分手之后男子送检才得知项链是仅值几十元的镀金假货,法院结合法律规定判定,女方不存在骗取财物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由于强奸罪的受害对象仅限妇女,男性受侵害不能定强奸罪,加之双方交往时间长、对象特定,也不构成卖淫嫖娼,因此女方不涉及上述刑事罪名!
太奇葩了!很多人觉得好像假的!但这瓜确实有出处,是2025年7月左右在网上传开的“昆山阿姨假黄金项链”事件。多个法律科普账号和媒体都报道过这个案例:50岁阿姨送年轻小伙一条标称7万实则几十块的镀金项链,确立关系后一个月发生百余次关系。虽然事情听着像编的,但当时确实引发了不少关于“骗色是否构成诈骗”的法律讨论,结论大多是不构成犯罪,因为性关系不属于法律保护的“财产”范畴。
之前听一个律师分析过一个案例,一个男的用冥币说要包养女的骗炮的,最后好像也不违法!
倒是一个多月100多次,有网友惊呼阿姨果真瘾大,这时候我要夸夸小伙:体力真好,哈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