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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奇葩了!北京,一女子和男友同居期间,因未做安全措施导致怀孕,事后女子引产,并认

太奇葩了!北京,一女子和男友同居期间,因未做安全措施导致怀孕,事后女子引产,并认为这是男子的错,遂一纸诉状将男友告上法院,索赔各项损失合计38000元。怎料,在诉讼中,男友称女子又怀上了,两人还打算结婚。网友:“这是吃饱了撑的。”

据悉,2023年,这对情侣同居在一起,俩人都是成年人,在恋爱过程中为了图省事没做安全措施,结果女方意外怀上。

查出来已经17周,孩子没法留,女方便去医院做了引产手术。

事后,女方心里越想越委屈,觉得因为男友的问题让自己遭了罪,这罪不能白受。

于是,出院后,女方转头把男友起诉至法院,要求男友赔偿她各项损失合计38000元。

男方在得到法院通知后也傻了眼,觉得俩人这是你情我愿的事,凭啥女友说翻脸就翻脸,还整了这么一出。

但基于担当和责任心,他还是东拼西凑给了8200元给了女方。

当然,案子开庭更具有戏剧了。男方在法庭上表示,女方又怀孕了,俩人没分手,还是情侣,正准备要结婚。

说实话,看完这个案例后,感觉到非常无语。情侣之间闹别扭,竟然来到法院打官司,关键两人还没有原则性的矛盾,就是因为一时赌气,后面还要结婚,竟闹这么一出。

难道不会影响他们下一步吗?

此外,都快成一家人了,婚前还要打个官司。不管他们出于什么目的,这样做无疑也会占用司法资源。

当然,从法律角度来看呢,女方身体遭了罪,起诉维权本身没毛病。

《民法典》第1173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简单而言,怀孕不是一个人造成的事,女方更是成年人,自己也同意不做措施,本身有过错,不能全赖男方,她自己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经院方核算,女方主张的38000元,实际可查实损失只有12467元。

院方经审理认为,俩人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愿发生关系,意外怀孕后果得共同承担,损失一人一半,即男方应承担6233.5元。

由于此前男方已支付付8200元,比该出的还多。

最后,法院驳回了女方全部诉讼请求。

对此,有网友表示:“他们能搞出这么大动作,竟然还能结婚,如果不是玩玩而已,那就是真爱!”

也有网友认为,他们真的是太闲了,太颠了,纯属脑回路有问题。不然不可能做出这样自相矛盾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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