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上,男子上车后坐在自己的座位上,这时候过来一对情侣,他们的位置刚好在男子的一左一右,于是情侣男就和男子说,换个位置吧,我要和我女友坐在一起。本来还是可以商量的,但是情侣男说话太没有礼貌,一副高高在上必须换的样子,男子不愿意了,不换,结果惹怒了这对情侣,开始一顿指责辱骂,旁边乘客纷纷指责:帮你们是情分,不帮是本分。
男子上高铁,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坐下来掏出手机开始游览。
这时候走过来一对情侣,男的走前面,女的跟在后面。
他们俩手里攥着票,在这排座位前停下来看了看,男的在左边,女的在右边,中间刚好隔着这个刚坐下的男的。
那个男的一看这情况,都没打招呼,直接冲坐在中间的男子说:“哎,换个位置吧,我俩坐一起。”
语气就像在吩咐服务员一样,眼皮都没怎么抬。
男子抬起头看了他一眼,没说话。
情侣男又补了一句,意思就是你坐过去,我坐这儿,反正都是坐。
本来好好说的话,这事儿也不是不能商量。
但情侣男那种口气,一副“你就该让”的样子,让人听了就不舒服。
男子犹豫了一下,说了句不换。
这话一出口,那对情侣的脸色马上就变了。
情侣男的声音一下子大了起来,说什么“你怎么这么不近人情”、“我们就是想坐在一起怎么了”。
情侣女也在旁边帮腔,“你这人怎么这样啊”、“一点成人之美的心都没有,难怪单身”。
男子也不甘示弱,说座位是我买的,我不想换就不换。
这下可把那对情侣彻底惹毛了。
情侣男开始骂骂咧咧,说的话越来越难听,什么“死脑筋”、“不知好歹”都出来了。
情侣女也不闲着,站在过道里指着人家鼻子数落,嗓门大得半个车厢都能听见。
周围的乘客本来都在各自忙各自的,这会儿纷纷抬起头来看,有人皱眉头,有人摇头。
男子被骂得脸色发白,只是不想和这样的人计较,然而这对情侣觉得好欺负,越骂越来劲,好像不把人家骂走就不罢休似的。
这时候一个中年妇女实在看不下去了,开口说了一句:“人家不愿意换就算了,你们这样骂人算什么。”
这话一开口,旁边的几个乘客也跟着说起来。
有个年轻小伙子说:“帮你们是情分,不帮是本分,你们这态度,谁愿意跟你们换?”
一个大爷也插了一句,说在车上坐哪儿都是坐,非坐一起能怎么着,人家不愿意换你们就这么骂人,也太不讲道理了。
情侣被周围人一怼,脸上的表情很难看了。
情侣男还想反驳,但看着周围好几个乘客都在盯着他,也焉了。
估计两人知道尴尬了,男的嘟囔了几句听不清的话,拉着女朋友往车厢另一头走了。
有人把这事儿发到了网上,评论区好多人都在说,换座这事儿本来就是你情我愿,态度好点什么都好说,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谁看了都来气。
也有人说,那些理直气壮要求别人让座的人,其实就是把别人的好心当成了理所当然。
说到底,高铁票是自己花钱买的,座位是自己选的,让不让座是每个人的自由。
别人愿意帮你,那是人家心好;不愿意帮,你也没资格指责人家。
在高铁上换座太常见了,有人因为带着老人孩子想调个靠过道的,有人因为晕车想换个靠窗的,只要态度诚恳,说句“麻烦您了”“实在不好意思”,十有八九都能成。
大家都出门在外,能行个方便谁不愿意行个方便?
可这对情侣偏偏选了最差的方式——上来就命令,被拒绝了就骂人。
这就把一件本来可以商量的小事,硬生生变成了一场当众撒泼。
他们最大的问题不是提要求,而是把别人的拒绝当成了冒犯。
在他们眼里,好像自己“想坐一起”是天大的事,别人不配合就是故意作对。
这种心态特别要命——明明是自己求人帮忙,却摆出一副债主的样子,被拒绝了还恼羞成怒。
周围乘客看不过眼去怼他们,不是因为他们想换座,是因为他们骂人太难听。
这社会上的很多冲突,都不是什么深仇大恨,就是有人不懂“好好说话”四个字怎么写。
做人,你客气一点,别人自然客气对你;你横着来,就别怪别人不给你面子。
帮你是情分,不帮是本分,这话虽然听着硬,但理不糙。
《民法典》第1024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那对情侣在车厢这种公共场合对男子进行辱骂,属于用侮辱方式侵害对方名誉权。
如果男子追究,对方是可能要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的。
很多人觉得骂人只是道德问题,顶多算没素质,但法律上这确实构成了侵权。
只不过现实中大多数人懒得较真,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但这不代表这种行为就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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