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都不要了!”杭州一女员工,产假批了6个月,到今年7月份结束。结果4月份的时候,公司就催她回来,说只给3个月,不回来就辞退。她没理会,7月正常返岗,结果门禁打不开,社保停了,电脑被撤。公司嘴上说不辞退,实际上就是逼她自己走。生个孩子,怎么就成了公司翻脸的理由?
今年1月份,郭女士剖腹产生下一个孩子,公司批了6个月产假,请假条写得明明白白,她本以为可以踏踏实实地把身体养好,把孩子带过最脆弱的头几个月。可她没想到,身体还没缓过来,公司那边先翻脸了。
4月27日那天,她收到公司发来的通知,上面写着她的产假到4月19日就截止了,4月20日必须回去上班,不然可能被辞退。
她拿着手机反复看,孩子才刚满3个月,而通知的落款日期比要求返岗的日期还晚了7天,等于公司先斩后奏,等日子过了才来告诉她该上班了。
这种操作,换谁看了都觉得荒唐。
郭女士没有被这条通知吓住,她手里有公司当初批准的6个月产假请假条,白纸黑字,不是她自己休超了。
她选择继续休假,到7月份产假结束才正常回公司报到。可到了公司门口,刷工牌,门禁没反应;去查社保,已经停缴了;坐到工位上,电脑也被撤走了。人还没被正式辞退,干活的家伙事儿先给收了,门也不让进了,社保也断了,这招比直接开除还让人难受。
公司那边嘴上始终没说"辞退"两个字,可做出来的事,每一件都在把人往外推。
这就是很多公司对付员工的老套路了——不主动开你,因为主动辞退要赔钱,尤其是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这"三期"之内,法律管得严,违法解除的成本不低。
于是,他们就换个法子,停社保、撤工位、消门禁,把你晾在那儿,让你自己觉得待不下去,主动提离职。这样一来,公司既省了赔偿,又不用背违法辞退的名声,算盘打得精着呢。
可这套把戏,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
女职工的产假不是公司想给多久就给多久的福利,而是法律规定的权利。按照国家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浙江省在此基础上又增加了60天的奖励假,加起来就是158天,再加上剖腹产的15天,郭女士休6个月产假完全在合理范围之内,公司当初批的6个月也算是中规中矩,并没有多给。
公司在产假期间单方面缩短假期、催促返岗,本身就已经违法了。更别说停社保、撤工位这些操作,实质上已经构成了不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完全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最终做出辞退决定,那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也就是俗称的2N赔偿。郭女士手里有请假条、有通知记录、有社保停缴的证据,这些都是维权的关键材料。
这件事之所以让人看了生气,不只是因为郭女士一个人的遭遇,而是因为它戳中了无数职场妈妈的痛点。
生孩子本来是一件喜事,可在很多公司眼里,女员工一怀孕就成了"累赘",产假休得越长,公司越觉得亏。于是各种变相逼退的手段层出不穷,有的调岗降薪,有的架空边缘化,有的就像郭女士遇到的这样,直接断社保、收电脑。
她们不是不知道可以维权,而是拖着刚出生的孩子,身体还没恢复,哪里有精力跟公司一场一场地耗?
但越是这样,越不能让公司觉得这招好使,郭女士接下来要做的,就是保留好所有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杭州市的劳动监察和仲裁机构对女职工"三期"权益的保护是比较重视的,只要证据充分,维权成功的概率并不低。
说到底,一个公司对待孕产期女员工的态度,最能看出这家公司的底色。把生孩子的员工当包袱,用上不了台面的手段逼人走,省下的那点钱,赔上的是口碑和人心。而对每一个职场女性来说,搞清楚自己有哪些权利,关键时候敢于拿起法律武器,才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生个孩子不该成为被公司扫地出门的理由,这道理再朴素不过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