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替领导打卡39次被开除穆某在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10月19日期间,为他的店长上司上下班打卡39次。公司决定于2025年12月15日解除与穆某之间的劳动合同,无任何经济补偿。穆某怎么也想不通,自己听从店长指挥,怎么会落得如此下场!代替他人上下班打卡属于违反劳动纪律管理的行为,店长视公司劳动管理规定为儿戏,穆某不分是非清白,盲目听从店长“指挥”,有协助弄虚作假、徇私枉法的真实记录。自己还觉得委屈,实际上是面对上司不合理的违规要求,不坚持正义,明知违规,却不敢拒绝。这一事件提醒我们,作为打工人,要合理区分上司的指挥是否正当,对于职责范围内的命令指挥,义不容辞必须完成。而对于上司提出的非分、无理的要求,要勇敢地拒绝,敢于跟上司说:不!因为上司也是人,也会存有私欲,也会产生非法的念头和做出非法的事情,作为低层工作人员,不能惧怕得罪上司,而一起做违法乱纪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