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说:医者可医人身,难医人心。可救疾患,难醒愚魂。
昨天刚刚考完执业医师考试,回来的路上就刷到了这些事件,儿科韩杰医生被判刑,血泡事件,护士量血压被罚款。“所有的疾病和风险都是你带来的,现在你把所有风险都转嫁给我……”
她说的很对,是病人自己带病,带风险,不是医生治疗坏的,然后病人把风险都给到医生了,这让人很不忿。 …医闹让这个社会的医患关系又变得更紧张了,这样以后医护人员只能对患者变得更加谨慎,甚至过度医疗,才能对自己进行保护。有没有一种法律,是对医护工作者的保护呢?这种无厘头的患者可以制止一些?
造就一个医生成本太高了,毁掉一个医生成本太低了。医患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