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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挤一辆车撞墙!”一辆电动车上挤着三个女孩,车速飞快,径直朝着一面围墙撞去。三

三人挤一辆车撞墙!”一辆电动车上挤着三个女孩,车速飞快,径直朝着一面围墙撞去。三人头部重重磕在墙上,电动车瞬间翻倒,其中一人轻伤后自行爬起。超载、超速、不戴头盔——把电动车当游乐场,围墙就是最好的“刹车”。

近日,一段监控视频在网络流传。画面中,三名年轻女子同乘一辆电动车,在行驶过程中车速过快,径直撞上前方围墙。

巨大的冲击力让三人头部重重磕在墙壁上,电动车瞬间翻倒在地,场面惊险。

事后,其中一人伤势较轻,自行从地上爬起。所幸三名女孩均无生命危险。

多处违法,不止是拿自己的生命在开玩笑。

(一)超载违法:电动车不是“杂技道具”。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限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未成年人。

三名成年人挤在一辆电动车上,属于严重超载。超载会影响车辆制动性能和操控稳定性,是导致本次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超速行驶:速度越快,代价越大。

据监控画面显示,事发时车速明显过快。《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超速行驶直接导致车辆失控撞墙,驾驶员对事故负有主要过错责任。

(三)不戴头盔:拿脑袋撞墙,法律不买单。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虽然该条款对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的规定因地区而异,但多地已出台地方法规,明确要求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

不戴头盔不会增加事故责任,但会加重事故后果——头部是人体最脆弱的部位,一旦受伤,医疗费和赔偿金将大幅上升。

(四)驾驶人责任:载人出事,驾驶人“买单”。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驾驶人超速、超载导致事故,造成同乘人员受伤,驾驶人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如果造成同乘人员重伤或死亡,还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五)乘客自甘风险:明知超载还上车,责任怎么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两名乘客明知三人同乘一辆电动车存在风险,仍然选择上车,自身也存在一定过错。

在民事赔偿中,法院会依据各方的过错程度划分责任比例——司机要赔,但乘客也得为自己的选择承担部分后果。

(六)围墙业主:围墙有错吗?

有人可能会问:围墙撞了人,围墙要不要负责?答案是:除非围墙本身存在违规建设或安全隐患,否则不承担责任。 车辆撞上固定物,责任在驾驶人,不在固定物本身。

三个女孩,一辆电动车,一面墙。她们可能只是想“体验一下速度”,可围墙不会因为“年轻”就变得柔软。车子翻了可以扶起来,墙撞了可以修,可脑袋磕了,修复的代价远比想象中沉重。万幸的是,这次没有出人命。但“万幸”两个字,不会永远站在同一边。把电动车当游乐场,围墙就是最好的“刹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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