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在星巴克学习考公的姑娘激起了“民愤”!最近,海南海口一家星巴克里的场景引发热议,

在星巴克学习考公的姑娘激起了“民愤”!最近,海南海口一家星巴克里的场景引发热议,一名被指正在准备公务员考试的女生,连续多次到店学习,为了减少外界干扰,她在桌边撑起雨伞,把座位围成一个相对独立的空间,看起来像给自己搭了一间临时自习室。
 
如果只是撑伞学习,我认为没有必要过度指责,虽然这种做法比较显眼,只要没有挡住消防通道、侵占过多座位或者妨碍他人通行,最多算个人习惯特殊,公共空间本来就应该允许一些不影响别人的个性化选择。
 
真正让其他顾客无法接受的,是她在用雨伞隔绝外界的同时,还佩戴扩音器大声背书,自己希望不被别人干扰,却把声音强行送到整间咖啡店,这种做法前后矛盾,也把个人学习需求建立在了其他顾客忍耐的基础上。
 
据现场顾客和门店工作人员反映,这名女生此前已经多次到店学习,店员曾进行提醒,部分顾客也表达过不满,后来有人报警,警方到场后提醒门店可以对干扰经营秩序的行为进行处理,次日女生再次出现时已经调低声音。
 
我认为,大家真正反感的并不是她备考,更不是看不惯普通人努力,而是无法接受一种只要求别人理解自己、却不愿意考虑别人感受的学习方式,考公当然辛苦,但辛苦只能成为获得理解的理由,不能变成突破公共边界的通行证。
 
咖啡店允许顾客看书、写材料、使用电脑,是经营者为了提供舒适体验而留下的空间弹性,这种宽容并不代表任何人都可以把门店改造成私人教室,更不意味着购买一杯饮品之后,就取得了长期占座和制造噪声的权利。
 
公共空间有一个很基本的判断标准,就是个人行为是否给别人增加了无法回避的成本,撑一把伞主要影响的是自己,大声使用扩音设备影响的却是周围所有人,前者可以被理解为个人选择,后者则明显产生了外部干扰。
 
有人可能觉得咖啡店本来就不绝对安静,顾客聊天、机器研磨咖啡、店内播放音乐都会产生声音,但正常交谈和持续扩音背诵不是一回事,前者属于门店通常可以预见的环境声音,后者则是个人主动放大的额外噪声。
 
我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明确提出,在公共场所使用音响器材应控制音量,日常活动也应尽量避免产生噪声干扰周围人员,这说明控制声音不仅是礼貌问题,也是现代公共生活的一项基本要求。
 
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八条还规定,制造社会生活噪声,经有关方面依法劝阻、调解和处理后仍继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可以依法处罚,当然具体到这起事件是否达到违法程度,仍需根据完整证据和实际后果判断。
 
在我看来,门店面对这类事情也不能长期保持模糊态度,一边接受其他顾客消费,一边让明显影响体验的行为持续发生,最后只能让守规矩的人离开,经营者应当制定清晰标准,由工作人员及时提醒并维护正常营业秩序。
 
真正公平的公共空间,不是每个人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而是每个人都把自己的行为控制在不明显妨碍他人的范围内,一个人背书可能只获得自己的学习收益,但扩音产生的噪声,却需要整间店里的顾客共同承担。
 
不过,我也不赞成因为这一次不妥行为,就对女生的人品、考试能力和未来职业资格作出终身判断,更不能进行人肉搜索或者网络围攻,批评应当对准具体行为,指出问题、要求改正,比给一个陌生人贴上各种极端标签更有意义。
 
如果确实需要大声背诵,完全可以选择家中、空旷场地或者允许出声的学习空间,如果必须留在咖啡店,也可以默读、低声复述或者佩戴耳机录音复盘,解决办法并不少,关键在于愿不愿意把别人的感受纳入自己的选择。
 
说到底,努力值得尊重,边界同样值得尊重,雨伞可以挡住视线,却不能挡住公共规则,咖啡店可以包容学习,却没有义务包容持续扩音,真正成熟的备考者不仅要记住书本知识,更应该明白自己方便的时候,也别让所有人为这份方便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