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续也来了!
衡阳一老人身体不适在茶馆门口凳子上休息晕倒,店主帮扶送医后老人离世遭索赔10万元,最终在相关部门协调下支付了1.9万元,引发网友热议。
8月17日,湖南衡阳祁东县发生了一件让人寒心的事。一老人在茶馆门口凳子上休息晕倒,店主帮扶送医,可老人还是离世了。家属竟以老人在店内出事且有帮扶行为为由索赔10万,还扬言把遗体放店门口。
明明《民法典》有“好人法”,规定自愿救助造成损害,救助人无需担责,警方和司法所也认定店主无过错,老人离世是自身疾病导致。
但最终店主无奈以“人道主义补偿款”名义赔了1.9万。这不是民事赔偿,只是店主怕了无休止的纠缠!
官方核查结果:
祁东县司法局介入调查,调取完整监控、查阅病历、询问当事人,作出正式结论:
店主救助行为无过错,老人死亡系自身疾病导致,店主不承担任何法律赔偿责任,1.9万属于人道主义帮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赔偿。
依据《民法典》第184条好人条款,自愿紧急救助造成受助人损害,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本案店主完全适用该免责条款 。
最新后续进展:
1. 钱款兜底:属地部门提出,店主已经支付的1.9万元,以专项补贴形式全额返还给店主,对善意施救者予以兜底保护,店主家庭接受该方案。
2. 当事人状态:店主李先生向媒体表示事情已经处理完毕。店主儿子删除网络曝光视频,发文“也许昨天需要一个答案,但是今天已经不需要了,这件事到此为止吧”,希望事件平息,回归正常生活。
3. 门店处境:事件发酵后店铺经营受到很大冲击,受流言影响,门店一度关门,店主家人表示暂时不确定是否继续经营店铺。
4. 家属方面:双方调解协议已履行完毕,家属拿到1.9万,官方核查并未认定家属索赔合法;如果任意一方对结果不服,仍然可以走民事诉讼途径维权,但目前双方没有再起诉。
社会讨论焦点!
- 法理上店主完全无责,但现实调解中,普通人面对闹事纠缠,往往会选择出钱息事宁人。
- 网友呼吁调解要区分“法律赔偿”和“人道主义给钱”,不能变相让行善者被迫出钱,司法要敢于为好人撑腰,不能“按闹分配”。
- 很多人感慨,该事件再次体现民法典好人条款的现实意义,但现实中救助人还会面临精神骚扰、舆论压力等现实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