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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是人话吗?!南京男房东撞见女租客怀孕当场炸毛,劈头盖脸逼问:“你怀孕为啥不跟

说的是人话吗?!南京男房东撞见女租客怀孕当场炸毛,劈头盖脸逼问:“你怀孕为啥不跟我说?” 女租客直接被整得一头雾水,回怼:孩子又不是你的,凭啥要跟你报备? 谁料房东搬出老讲究 “借死不借生”,一口咬定孕妇住进来会冲坏自家房子,放话这房子沾了晦气,勒令一家一周之内必须卷铺盖搬走。

当事人王女士夫妻7月份在安德门附近租房子,和中介、房东签好一年的租赁合同,押金、三个月房租全部交齐,8月1日才正式搬进这套房子里住。

住进去没几天,房东上门处理房屋维修的事情,进门看到王女士挺着的大肚子,当场就发起质问。
张口第一句就是,你怀孕为什么不告诉我。王女士当场都被问懵了,直接回怼,孩子又不是你的,凭什么要提前跟你报备。

房东接下来的话,更是让人听着离谱。他搬出民间所谓“借死不借生”的说法,声称房子里面生孩子是件晦气的事,直接勒令王女士一家,一周之内必须搬出去。

好好签完的合同,租客没有拖欠房租,没有破坏房屋,仅仅因为肚子里怀了孩子,就要被限期扫地出门。

王女士肯定不愿意接受这种无理要求,就去找社区出面调解。调解之后房东嘴上松口,说可以允许他们继续住,转头就扔出来一份自制的补充告知书,条条框框写的十分苛刻。

文书里面写明,这套房子里面绝对不允许生产坐月子,不能留宿月嫂,各类月子康复器械也不许摆放,还要求王女士距离预产期三十天之前,就要向房东报备,还要拿出别的住所证明,暗示不能在这套房里面生孩子。

换作任何一个普通人,遇上这种事后凭空冒出来的霸王条款,都很难接受。

当初签正式租房合同的时候,这些限制一条都没有提,房子租到手之后,房东才临时加码一堆约束,完全没把已经生效的租赁契约放在眼里。

王女士本身孕周已经很大,大着肚子来回折腾找房子,身心都承受很大压力。她也咨询过律师,律师明确表态,民间的风俗忌讳,不能凌驾法律之上。

租房合同一经签订生效,房东单方面以迷信理由要求租客搬离,属于明确违约行为,租客完全有权拒绝这份后补的不合理协议。

僵持一段时间之后,王女士不想继续耗在这场纠纷里面,怀着孕实在耗不起,选择重新找别的住处。最后双方协商了结,房东承担违约责任,赔付了违约金还有搬家产生的相关费用,这件事才算落下帷幕。

说实话,房东这说辞,真的很难让人认同。租房本质就是房屋使用权的交易,租客按时交钱,合理正常居住,怀孕生孩子属于普通人正常生活的一部分,凭什么要被当成过错。

所谓“借死不借生”,只是部分地方流传的老旧民间说法,它只是一种个人心理忌讳,不是可以拿来凌驾合同、拿捏租客的规矩。

你心里有忌讳,完全可以在签合同之前,明明白白把要求摆在台面上,租客接受就成交,接受不了就不租。房子已经租出去,租客入住之后,才翻出来这套老规矩发难,这不是讲究风俗,这是单方面毁约。

很多在外租房的人,尤其是备孕、怀孕的群体,看完这件事难免心里发凉。现在租房市场里,不少房东内心自带各种各样的私人忌讳,有的忌讳家里坐月子,有的忌讳房间里面办丧事,这些想法属于个人自由,但是不能拿着自己的忌讳,去践踏别人合法居住的权利。

房东爱惜自己的房子可以理解,担心房屋被损坏也属于人之常情,但不能把虚无缥缈的“晦气”,当成驱逐租客的理由。法律不会为迷信风俗让路,签好的合同也不能由房东随心所欲说改就改。

这件事也给在外租房的普通人提个醒,遇到类似临时新增的无理要求,不用一味忍气吞声。不用被对方口中的老说法唬住,留存好合同、聊天记录,社区调解、走法律途径,都是维护自身权益可行的路子。迷信讲究终究只是人心里面的执念,白纸黑字的法律,才是租房过程里面最硬的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