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考入武汉大学的女孩,在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治疗失眠,用药落下六级终身伤残,目前官司虽阶段性胜诉,但她往后漫长的煎熬才刚刚拉开序幕。
2021年,18岁的迪丽孜巴·伊斯肯德尔考入武汉大学。作为电子信息专业的新生,她原本拥有无限光明的未来,却因为一次针对失眠、抑郁症状的入院治疗,人生轨迹被彻底改写。
因为失眠与情绪问题,迪丽孜巴进入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接受诊疗。治疗过程中,医院使用了拉莫三嗪。这款药物适应症包含癫痫,也会在精神科用于情绪辅助治疗,但该药品存在明确的用药规范,需要缓慢逐步增加剂量,同时存在诱发重症药疹的致命风险。
在治疗之后,迪丽孜巴爆发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TEN),这是死亡率极高的重症药物不良反应。她全身大约60%的皮肤大面积溃烂脱落,如同深度烧伤,直接被送入ICU抢救,当时已经下达病危通知,在生死线上挣扎求生。
这场药物带来的灾难,留给她终身不可逆的伤害。全身遍布永久性增生瘢痕;眼表结膜严重受损,睑板腺功能彻底破坏,患上重度干眼症,属于物理性的眼部损伤。离开ICU之后,她无法正常睁眼,必须依靠巩膜镜,才能够勉强看清世界,冷空气、微光都会带来持续刺痛,日常眨眼都会带来强烈痛苦。经司法鉴定,她的皮肤损伤构成六级伤残。
令人唏嘘的是一个现实的矛盾:在从ICU抢救脱险之后的数年时间里,迪丽孜巴除安眠药以外,再也没有服用过任何精神类、抗癫痫类药物,她的情绪状态却并未再出现当初医生担忧的严重失控。这也成为她一直以来的困惑:当初为何需要使用包含拉莫三嗪在内的八种精神类药物进行治疗。
维权之路从这一刻艰难开启。据当事人自述,案件前期多家司法鉴定机构选择退案,案件立案阻力重重,直到湖北省医学会完成医疗损害鉴定。鉴定意见认定,武汉大学人民医院诊疗行为存在过错,过错和迪丽孜巴的大面积皮肤瘢痕损害存在因果关系。
一审法院结合鉴定意见,判决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承担80%的医疗损害赔偿责任。院方不服一审结果,提起上诉,这场维权继续被拉长。对于一个身上带着终身伤痛的年轻人而言,每多等待一天,都是身心双重消耗。
2026年7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司法层面已经尘埃落定,确认医院主要过错责任。但胜诉不等于苦难结束:终审判决下来的第6天,赔偿并没有立刻落实,迪丽孜巴依旧在等待判决的履行。7月18日,涉事医院完成了前五年相关治疗对应的赔偿款执行到位。
而横亘在她面前的,还有更加现实的困境:眼表、皮肤损伤属于长期损伤,后续巩膜镜更换、康复治疗会持续产生开销。按照现有诉讼规则,尚未实际发生的后续治疗费无法一次性判决,后续实际发生之后,她还需要另行起诉来主张对应赔偿,这场拉锯远远没有随着一纸终审判决书彻底终结。
她的家庭普通,父亲是出租车司机,是家里主要经济来源。ICU抢救、后续多年的持续治疗已经耗光家庭积蓄。一个十八岁刚刚踏入名牌大学的女孩,本该读书、探索世界,却被迫承受身体永久残疾,同时自学法律,一趟趟推进鉴定、开庭、上诉,把大把青春耗费在维权之上。
很多人会问,法院已经给出结果,为什么这件事依旧牵动无数网友的心。
普通人对医疗最大的信任,是“谨遵医嘱”。患者满怀信任就诊,却因诊疗过错落下终身不可逆的伤残。判决书确认了医院的过错,但判决书无法把完好的皮肤、健康的双眼还给这个女孩。六级伤残的认定,是法律上的结论,但背后是无数个昼夜皮肤瘙痒疼痛、眼睛刺痛难眠的真实煎熬。
拉莫三嗪这类药物,本身不是“毒药”,在规范的剂量滴定、充分告知不良反应风险的前提下,可以用于临床。这个悲剧的警示意义在于,精神类药物的用药安全,风险告知、循序渐进的给药流程,每一步都关乎患者的生命质量。一次流程上的偏差,代价却是普通人的一生。
迪丽孜巴的故事,也照见医疗维权群体的共同困境:即便是胜诉,受害者拿到的只是已经发生损失的赔偿。终身慢性病未来源源不断的治疗费,需要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身体不可逆的损伤,金钱也无法完全弥补。胜诉,只是艰难的第一步,而不是苦难的终点。
如今23岁的迪丽孜巴还在继续生活,一边承受病痛,一边继续面对漫长的后续治疗。大众的关注,不是单纯的情绪宣泄,而是希望看见:司法判决应当被切实尊重,受害者后续长期治疗权益,应当被看见。
我们期待,经历过这场悲剧之后,类似的用药风险可以被更多医疗机构重视;也希望这个女孩,能够在往后漫长人生,少一些病痛折磨,得到该有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