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男子父母凌晨出海捕蚝,被一艘大船撞击,他们的竹排翻沉了。谁料,肇事船撞人后不仅不施救,还加速逃离了。好在他的父亲被渔民救起,母亲却溺亡,6天后才被找到遗体。家属苦等1个多月,始终没找到肇事船只。这让一家人非常煎熬。
朱先生的爸妈都是老实本分的渔民,年纪大了也闲不住,每天凌晨天不亮,就驾着自家的小竹排出海捕蚝,挣点辛苦钱补贴家用。
老两口一辈子风里来浪里去,平安顺遂,却没料到意外来得这么猝不及防。
7月2号凌晨,海上黑漆漆一片,视线特别差。老两口正常在海域作业时,突然被一艘大型渔船狠狠撞上。
小小的竹排根本扛不住大船的冲击力,当场直接翻沉,两位老人瞬间掉进海水里。
万幸的是,朱先生的父亲运气好,被附近作业的渔民及时发现救了上来,捡回一条命。可母亲却不见踪影。
那艘肇事的大船,撞完人、看到竹排翻沉、有人落水,不仅没有半点停下来救人的意思,反而一脚油门加速跑路,直接丢下两条人命扬长而去。
接下来的6天,成了朱先生一家最煎熬的日子。
全家人不分白天黑夜守在海边,来回奔波、四处搜寻,心里还抱着一丝奇迹,希望母亲能平安回来。
然而6天后,母亲的遗体被找到,确认不幸溺亡了。
好好的人,出门干活再也没能回家,而且是被人撞了之后活活遗弃在海里。换谁都接受不了。
从出事那天开始,朱先生就不停报警、到处求助,一心只想找到肇事船只,给母亲讨一个公道。
可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调查进度一直特别缓慢。各部门都是分开排查,没有统一的调度,查起来杂乱又低效。
再加上海上监控留存时间短,很多关键线索慢慢流失,排查了一圈又一圈,始终锁定不了肇事渔船,案件也一直没能正式立案。
看着年迈的父亲整日精神恍惚,朱先生心里又痛又无奈。他不求别的,就想让冷漠逃逸的肇事者付出该有的代价,不让母亲白白枉死。
就在一家人快要绝望的时候,8月25号,南澳官方终于给出了回应,专门成立了海事、海警、多部门联合调查组。
不再是各管各的零散排查,而是集中力量彻查这件事,还公开征集目击线索,全力还原事发真相。
其实所有人都明白,这件事最让人愤怒的从来不止是意外撞击。海上作业风险本就高,万一出事,伸手救人是底线、是良知,更是法律要求。
撞人后掉头就跑,眼睁睁看着落水者遇难,是极致的冷漠和不负责任。
如今调查组正式介入,总算给煎熬了一个多月的家属带来了希望。真心希望工作人员能彻查到底,揪出逃逸的肇事船,依法严惩责任人。
《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渔船撞击渔民竹排致老人落水,本就属于海上交通肇事。
肇事船明知撞人、有人遇险,不仅不施救,还加速逃离现场,属于典型的肇事后逃逸。
老人最终溺水身亡,正是因为对方逃逸耽误了救援时机,符合“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加重情形。
一旦查实肇事方负主要或全部责任,就会触犯这条刑法,面临7年以上有期徒刑不说,还要承担巨额民事赔偿。可以说逃逸行为直接把普通事故变成了重罪。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九派新闻 2026-8-25
欢迎关注@一案一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