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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女排拒唱国歌之后 最倒霉的人出现了,他叫郭建全,中国香港女排主教练。队员闭口

香港女排拒唱国歌之后
最倒霉的人出现了,他叫郭建全,中国香港女排主教练。队员闭口不唱,他唱了;队员赛后跟日本队比心合影,他没去。可到头来最被动的人反而是他。

我认为,这件事最该先说清楚的,不是谁更该挨骂,而是事实边界,能确认的是,8月21日天津亚锦赛C组首轮,日本女排3比0击败中国香港,三局25比9、25比15、25比12,佐藤淑乃拿到17分,中国香港的邓心弦拿到9分,日本当时世界排名第6,也是本届争夺洛杉矶奥运门票的热门队伍。

比分其实没什么悬念,真正把郭建全推到舆论中间的,是比赛之外的几个画面。

网上流传的赛前转播片段里,有观众根据队员口型提出质疑;赛后的两队友好互动,也被放在一起反复比较。

郭建全为什么最被动?一个教练碰到这种事,很容易两头吃压力,球队输球,外界问你怎么练的;礼仪环节引发争议,外界又会问你怎么带的。

可教练能管训练、管纪律、管赛前提醒,不能替每名成年队员完成表达,更不能替别人承担没有被查实的主观动机。

郭建全带的本来就不是一支典型职业队,新华社此前采访他时写得很清楚,香港女排有一半球员是在校大学生,另一半是上班族,平时一周只能练两三次,训练还常常放在晚上。

郭建全自己1996年到香港生活,1998年开始执教香港女排,后来再度出山,长期做的事情就是把一支业余体系球队往更高水平比赛里带。

我觉得,这个背景能解释竞技水平和大赛经验,却不能拿来替任何礼仪争议开脱。

业余球员也穿着中国香港队服,站上国际赛场时,技术水平可以有差距,身份意识和基本礼仪不能靠“业余”两个字一笔带过。

可讨论这件事,也不能把法律说错,香港《国歌条例》写明,奏唱国歌时,在场人士要肃立、举止庄重,不得有不尊重国歌的行为。

条例针对的刑事罪行,是不当使用国歌,或公开、故意、意图侮辱国歌的行为,最高可罚款5万港元及监禁3年。

现有条文并没有把“每名在场者必须张口跟唱”单独列成一项普遍刑事义务,这条边界很重要,在我看来,不违法只是底线判断,体育代表队还有更高一层的公共责任。

运动员代表一个地区参加洲际赛事,身上的队服、胸前的区旗、现场奏响的国歌,都不只是个人场景,观众会自然地期待运动员对这些仪式保持郑重,这种期待并不过分。

可我不赞成把几秒钟的嘴型直接扩大成对一整代香港青年的判断。那样写很解气,却缺证据,也把真正该讨论的问题写窄了。

更值得问的是,代表队在出发前有没有统一做过国际赛事礼仪培训,运动员知不知道哪些环节属于国家象征礼仪,哪些环节属于普通赛后社交,队伍有没有把这些内容像技战术一样讲明白。

郭建全赛后面对天津媒体时,说的是球员已经尽力,球队与日本的实力差距确实很大,也谈到自己带队回到家乡比赛的亲切感。

权威公开报道里,我没有查到他针对“不唱国歌”“赛后合影”发表那段网上广泛流传的长篇回应。

这也是我觉得他最尴尬的地方。很多人已经替他写好了态度,替他补好了台词,再拿这些没有原始出处的话证明他的立场,支持一个教练,也不该靠编一段采访来支持。

郭建全真正能被权威资料证明的,是他这些年一直在做交流和教育,新华社报道过,他会带香港女排到内地交流,也会把中国女排队员的采访发给队员,希望她们多了解祖国的发展和女排精神。

我更愿意把这件事落到这里:国歌和国家象征应当被尊重,代表队也该把赛场礼仪教育做得更细;对具体队员的评价则要建立在事实和规则上,不能靠放大截图、猜测动机来定性。

竞技体育能让人看到输赢,也能让人看到责任。把规则讲清,把身份讲清,把尊重落到行动里,比制造对立更有意义。